两垄麦子引发的命案 2010年6月12号下午3点,河南省扶沟县柴岗乡邢坡村西北地,被害人邢群柱的收割机在给本村村民邢根山收麦子时,误收了邻村小沟沿村村民王趁花的两垄小麦,王趁花就拿起镰刀砍向了他,他的左手大拇指动脉血管被砍断,鲜血直喷王的脸部,可王还不作罢,还要再砍,在众人的帮助下才将她的镰刀夺下。王趁花砍伤人后,不但没有悔意,还口出狂言:“砍伤他我给他治病,砍死他我给抵命。”约3分钟,邢群柱脸色苍白,胸口疼痛难忍,双腿打颤,不能言语,处于半昏迷状态。约10分多分钟,120急救车将被害人送进扶沟公疗医院,后又转入扶沟县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失血过多,伤口疼痛,心里紧张,诱发突发性心肌缺血。治疗后病情一直不见好转,于2010年6月14号下午转入郑州医院,于2010年6月15号下午7点病情再次复发,抢救无效,丢下了年迈的老娘,40多岁的妻子和一双未成年的儿女,就这样走了。悲啊!痛啊!老娘哭了,妻子哭了,儿女哭了,村民们也哭了! 正值壮年40多岁的邢群柱,为了生活又是贷款,又是借钱,费尽力气刚买了台收割机,原本想让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可没想到钱还没挣到就被王趁花这一镰刀要了命 。 2010年6月15号,邢群柱死后,王趁花被当地派出所拘留,为了邻村的关系,邢群柱家属不追究王趁花的刑事责任,让乡村干部进行调解,没想到王只愿赔偿用三万元钱,经过几次调解,始终不能解决。她还赖理自己也住上医院,想逃避责任,不想承担责任。 难道一条鲜活的生命是三万块钱能换来的吗?试想想,家里的顶梁柱就这样走了,对家里人的打击有多大,今后他的妻子一个人要养活年迈的老娘,未成年的儿女,她们今后的日子有多苦呀!农村里只靠种地,没有其它的经济来源,又走了顶梁柱,今后的日子她们可怎么过呀!现在人已经走了,她们唯一的希望是王趁花家人能多做点赔偿,维持今后的生活,可王趁花不配合调解,不想承担法律责任,只想拿三万块钱了事。 邢群柱离开人世已经5天了,看到走了的老公,至今不能安葬,她的妻子几度哭的昏过去。作为一个农民妇女,她没文化,又不懂法律知识,几经调解却不成,感到束手无策。 热心的网友,请你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帮下这位大嫂,快点把事情解决好,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让家人振作起来,好好的生活下去! 邢群柱家人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扶沟县柴刚乡邢坡村九组 联系人:任玉贤 电话:13838674802 15225765913
陈远 男 1981年11月18日生于贵州省大方县, 汉族 大方县雨冲乡中心小学教师, 因涉嫌2000年贵州省大方县文阁乡三元村大十字因为一张100元的假币发生打架一案, 于2009年6月被大方法院冤判十年。 案件及其情况 2000年(正月初九)2月13日下午4时许双山陈兴占和陈天赦在大十字的老煤管站里赌钱娱乐,在赌钱的过程中陈兴占输
案例:我父亲 59岁 一次出去吃饭后被一个朋友和两个饭店的老板送回来(回来时已经无法动弹 是被抬进屋子的),但身上无任何外伤,所以我母亲只觉得是喝醉而已,饭店老板向我母亲索要吃饭的钱200元, 我母亲迫于无奈给了老板150元,老板写了收条可却是他的朋友签的字(不清楚什么原因)事后一个小时左右我父亲说身体难受要求
几年前我爸一个朋友找别人借钱,打的借条上我爸是担保人,后来我爸的朋友失踪了,所以那个借钱的人到法院起诉我爸,结果是法院强制执行我爸把钱还给了那个人,现在我爸朋友在单位有一套房子可以用来抵消他的部分债务,我爸朋友也差单位钱,并且之前我和我爸找过他的单位(因为有熟人认识),现在我爸不在芜湖不能回来,昨天
他在N年前在外面包括单位一共差了几百万 我失踪之前把钱全部转到他妻子名下 然后和妻子离婚和父母 女儿断绝关系没瓜葛了 当时法律不健全 给钻了空子 他在N年前在外面包括单位一共差了几百万 他失踪之前把钱全部转到他妻子名下 然后和妻子离婚和父母 女儿断绝关系没瓜葛了 当时法律不健全 给钻了空子 几年前我爸一个朋友
我和她到2010年9月份结婚整整两年,由于我们现在感情不合,各自都有离婚的意思,但是由于和她感情不合,我通过QQ和其他女孩子聊天有些比较暧昧的话语并寻求一些安慰。她发现了,然后想通过这个让我得不到任何财产,本人未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我们财产情况为:结婚前,本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装修基本都是我拿的钱
男女结婚不到半年时间,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孩子,现在女方不想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却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起诉男方,以此希望得到赔偿,请问这种问题法院是否会受理。 另外,如果男方先提出解除同居关系,是否要赔偿女方的损失? 问题涉及到结婚时候,男方给予了女方约2万多元彩礼, 然后女方花去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