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假币诈骗引发命案,人民教师身受冤判

假币诈骗引发命案,人民教师身受冤判 陈远 男 1981年11月18日生于贵州省大方县, 汉族 大方县雨冲乡中心小学教师, 因涉嫌2000年贵州省大方县文阁乡三元村大十字因为一张100元的假币发生打架一案, 于2009年6月被大方法院冤判十年。
案件及其情况
2000年(正月初九)2月13日下午4时许双山陈兴占和陈天赦在大十字的老煤管站里赌钱娱乐,在赌钱的过程中陈兴占输了十元钱给陈天赦,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假钞 100元给陈天赦,陈天赦发现钱是假币,便不要,陈兴占却强要陈天赦退他90元,,双方发生争吵并抓打,经在场人的劝解,双方各自散去,陈兴占以假换真未能达到目的,假钱被陈天赦扣留,陈兴占因此怀恨在心。第二天(2000年2月14日)上午11时许,陈兴占便纠集家族中陈兴豪、陈洪博等几十人来到陈天赦家,分三方冲向陈天赦一家,将其住房团团围住,(被围困在家的人有陈远及父母 哥陈春 弟妹 陈德浪 陈丽娟共6人),陈兴占及其帮凶不分青红皂白,用石头、砖头、木棒等物从不同的方向砸向陈天赦家门窗,试图冲到陈天赦家中将其全家灭门,陈天赦被窗外飞来的石头砸成重伤,当时只有十四岁的陈德浪头部也被打伤,眼看窗被砸烂,锁被打坏,门快被砸破,情急之下陈春和陈远抬桌子把门抵住,陈兴占及其帮凶马上就要冲进屋里,在这万分危急的情况下,全家大喊:“救命,救命……”,寨子里的人闻声赶来,双方便发生群殴,当时参与打架的人有上百人之多,陈兴豪在混乱之中被打伤致死。
案发后,大方县公安局刑侦队,文阁乡派出所干警接到报警来到案发现场,经过初步调查和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令陈天赦先支付5000元给陈兴占家,让他家先将死者安埋可是陈天赦及其弟陈天兴、陈天其将5000元钱交给文阁乡派出所之后,过了几天陈兴占家不但没有将死者安埋,反而纠集家簇中几百人来到陈天赦家,封村堵路,  横行霸道 ,穷凶极恶,凭借带封建性质的家族势力和黑社会性质的团体恶性势力,强行将死者(陈兴豪)的尸体抬进陈天赦家卧室停放了四十多天,肆意毁坏陈天赦家中财物 ,然后扬长而去,并扬言要来把房子炸掉来埋死者,陈天赦家正常生活遭到十分严重的影响,经济损失近一步扩大,社会影响更加恶劣。途中文阁派出所出面阻拦,未阻止成功,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陈兴占及其帮凶蔑视国家法律、为所欲为(是否有比派出所民警权利更大的人纵容他们?),国家法律受到恣意的践踏,党委、政府、国家执法机关的威信受到严重的冲击,国家法制制度受到无情的破坏。
事后,陈远因本案于2000年3月2日被大方县公安局在毕节师范抓获逮捕,关押在大方看守所,于2000年12月5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予以取保候审,随后陈远去找原学校报名读书,学校以陈远犯有疑罪为由不给报名,后来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释放”的无罪证明。陈远才得以报名重返校园。毕业之后分配到大方县雨冲乡中心小学任教,任教期间深受学生的喜欢和学校领导的好评,并通过进修取得大专文凭,数年如日坚守在自己工作岗位,为国家输送了大批合格的中学生。2009年元月至3月,大方县公安局、检察院又分别通知陈远作了询问笔录,事隔9年之久,在没有新的证据、证人、证物的情况下,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写了补充起诉意见书,把陈远起诉到贵州省大方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案的过程中,原法院不尊重客观事实凭自己的主观臆断,既没有人证,证人证言又不能相互印证,关键的是:连致陈兴豪死亡的凶器是什么都不知道,凶器与其伤口大小是否吻合也没有得到印证,随便找了几条证言和陈远的一次假口供(自认为是为父亲顶罪乱说的,公安机关在2000年3月13日第三次提审陈远时也是确认为之前的口供为假话),推断陈远系本案主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远有期徒刑十年,陈远不服此判决,上诉到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但万万没想到中级法院居然维持原判。
如此冤案任谁都无法接受,陈远已经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为了得到一个公平的判决,特将此案在网上公开,请广大网友及其法律工作者给予帮助,以事实及法律程序向执法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打击使用假币诈骗的非法行为,拯救人民教师,还人民教师一个清白,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de……(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09-08-23 15:1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