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西的。2002年河南省汝州市杨楼乡刘圪垱村的一个女孩嫁到我们这里。但是在2008年她回娘家时,相跟同乡人去往广州打工,后来跟一个四川省的工友嫁到那里!还生有一个女孩!但是在我们这里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在我们山西还留下一个6岁的男孩!如果我们想告她重婚罪,应该在我们山西报案?还是去她的老家河南报案?还是只能去四川报案?主要问题是我们并不知道她现在在四川的什么确切地方!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呢?恳请律师给于指导!谢谢!
本人于一年前经人介绍和现在的老婆结婚,现在有一个10个月的孩子。但现在我发现在结婚前,老婆方面对我及我的家人隐瞒了许多的事实。 1,她家收养着一个小男孩,已经收养了7,8年了,也就是从1岁就在她家,这个小孩是老婆的舅舅抛弃的孩子。在我们结婚时,她及她的父母从没提起这事,并且我去她家时从来没见到过这个小孩
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已婚女子30岁,她老公与几年前意外身亡,有一个女儿8岁,现一直住在婆婆家。我今年28岁,未婚,事情是这样的:相亲的时候对方也同意了,但条件是在她婆婆家附近买一套住房,方便她与自己女儿见面,她提的条件我也同意了,也举行婚礼了,但她以怕孕检为由不与我登记。一个月后就提出与我分手,不过了。对
我们订婚后同居几次,可是发现他那方面有点问题,又短又小的根本不能过性生活,我让他去看病他总是推推拉拉的,就这样推迟了1年,最后他也不提看病这事也不去,我还是提醒他,有一次他说他去了,大夫说做个剥皮就行,没什么问题,我也就没在意,他对我也蛮好的,很疼我,结婚后他经常想跟我过性生活,可是他自己没那能力,
2009年我在学开车认识了一个男的、一开始他和我说他要和他老婆离婚、诱骗我叫我和她好、我以为他是真心的、可是我到现在才知道他一开始就是在欺骗我的感情,他和他老婆并没有离婚,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现在把我的名誉也毁了,我只想通过法律要求他陪我名誉,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一个说法。。。。。。
老公名下的房产,是婚前买好的,没有贷款,房产证上是他和他爸的名字,我在婚姻关系存在时间内,是有权利居住的么? 如果他们写进我的名字,也就是我有一部分产权后情况是怎么样的,房产证上有几个人名字要卖房子时,该怎么卖呢
请问一下我在2006年5月16日和女方离婚,离婚协议第四条债权、债务;所有债权归女方所有,所欠债务;谁借的水还,而且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离婚证,日期是2006年5月16日,在2006年7月10日,我前妻向原告借款20万,我们这法院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判我前妻借的20万由我来偿还,判决书上写到传唤我多次拒不到庭、而且
请问如果分居两年以上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吗?我是06年向法院起诉的,开庭男方不到场,我们一直分居,我们算是离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