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于2009年4月帮他的朋友打架。结果把人打成了5级重伤。在同一天他们和伤者打了两次架。第一场他的朋友有用石头去炸伤者。 但是没人看到他炸到伤者的什么部位,第一场我哥没参与。打第二场的时候我哥用板凳往伤者头部的左边只炸了一凳。结果伤者刚好伤 伤到头部的右边。我哥于2009年8月31日去自首。到今天已有4
女,48岁,07年因赌博罪(抽头放资)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09年,因同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看守所,请问家人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07年因参与赌博被刑事拘留,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09年12又因同样犯罪,能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我男朋友和四个朋友在2010年的1月19日在昆明市黄土坡北村台球室和邻桌男子发生争吵最终把人打死,下面是报纸对案件的写说挥杆打人,发泄愤怒的同时,竟要了人命。昨日一早,一番思想斗争后,5名打死人的男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前日下午3时许,黄土坡北村某露天台球室里,安某、王某等5人自成一桌。来自禄劝、东川的他
我想咨询下,我被人持枪打伤了腿部,可是检查院和派出所居然以我的伤势还没好为由让打伤我的人都取保候审出来了,而且一分钱都没赔偿给我,我是去年5月1日被打伤的,我想咨询下这样的理由是否合法的? 如果是不合法的话我可以去哪里举报或者寻求帮助呢?如果是不合法的在玉林地区我就不敢奢望能寻求到帮助了,可以告诉我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