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个问题: 1、赔偿不超过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是按省的还是市的,说明一下公司是市企不是省企,给职工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在缴到市里的,公司的说法是按照浙江省的标准给我们缴到,缴到市里的,请问一下,公司如果按省的标准来赔偿的话合理吗,我可以要求按市里的标准赔偿吗? 2、我是做汽车销售的,工资的发放多样性,其中有一部份是季发的(但公司会拖几个月再发)我可以要求一次性结算给我吗?我的工资包括提成和奖金、资本工资加保险,其中保险的收入是不发到工资卡里的,现金发的,保险比较特殊一些,我们公司是和一个保险代理点合作的,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公司的业务都要里面办,然后提成由保险代理点给我们,请问一下,我的工资平均收入可以包括保险这一块吗? 3、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实发到手的工资还是扣费和税前的工资? 4、我跟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解除合同是按照赔偿二倍,还是一倍就可以了,说明一下我没有犯过错和带给公司损失,是公司单方面的解除,我没办法只能同意。 希望能尽快回复,谢绝!
我于2004年8月进入公司,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2008年1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得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裁员,公司通知我2009年得1月20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牵扯到补偿金得问题,公司给我结算得是工作年限,一年给我一个月得工资,这样算起来就是四个半月得工资,我也经过一定得咨询,说应该按照2008年之前和之后两部分结算
本人于2002年7月15日进入公司,担任行政人事部行政秘书兼人事主管,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公司于2008年11月11日在我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发通知告诉公司所有部门将我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调动到管家部负责内勤工作。我次日即2008年11月12日上午上班时听到工程部同事说我是不是到新岗位了,我不知道,同事便把调动的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在是2009.4.1到的一家公司 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可是到了试用期满,又给我加了一个月的试用期 ,今天被解除合同,当时签的是3年的劳动期限,请问怎么给经济补偿金!但是 我现在的劳动合同 还有考勤 都在他们那里,工资条都被我撕了,不知道保险能不能作为证据!?
我95年进入一家外资公司一直工作至今,2008年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公司借口经营不好,准备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金和违约赔偿金?补偿(或赔偿)的金额是应按税前工资收入计算还是按税后的工资收入来计算?
我于1987年经考试进入华丹啤酒有限公司为全民合同工人 1995年华润啤酒收购华丹我们工人和华丹啤酒也没有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又与华润啤酒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几年签一次)几年后单位让部份工人在家待岗 每周报到一次 这期间在销量高的月份就被公司找去挑啤酒瓶 现在公司以人多合同到期为由要与我解除合同 只给十二个月的工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