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2年6月12日在高架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对方是主责是7.本人是次责3。对方不肯赔付。诉状我该怎样写?谢谢!
我在延安路高架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开具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我全责追尾,我的车前保险杠损毁,对方车没事,然后交警开单,然后说约定时间一起去处理,但是事后我电话对方,对方不愿意去,说自己车没坏,我的车坏了,他们凭什么要陪我去,如果我一定要定损,叫我把处理中心的人员以及保险公司的人员一起带到他公司里,去处理,否则大不了大家不修,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处理这个事情,或者
如果前车在坡道上突然停车,后车已经采取必要的躲避措施已经就要躲避过去的时候前车发生溜车而出现的追尾事故应该属于谁的责任!而且前车在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 前车这样擅自离开现场的算不算是破坏现场
本人在雨天行驶在澄迈的金马大道(双车道),当时车速约45—50公里/小时,因前有两辆道路清洁车正在作业,最前面的一辆扫沙车在行车道和停车道之间正在倒沙,而被我追尾的那辆清洁车(平板货车)却停在超车道与行车道之间,这两部作业车之间的前后距离约有4米,因当时下雨比较大,停在超车道与行车道之间的那辆工作车只开启
6月20号经过遂道的时侯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和别的车子碰撞,只是碰到了安全栏,事后还没有来得及报110和保险公司,交通部门的就把车子拉走了,后来他们说是逃跑,如果是这样我们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件事情
老太太和人吵架,生气以后,自己骑电动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车子翻倒受伤了。这个医疗费用,谁承担,是和老太太吵架的人承担吗?如果是承担百分之多少? 老太太自己说,是因为生气头发晕,所以骑车的时候才翻到的。
高速路上撞人,车速70码左右,但因前面发生追尾,被撞的人是大巴车上下来的
开面包车送货,在高速路上不小心撞到人,车速70码左右,是行驶在行驶车道上面的,因为前面两车发生追尾,被撞的人是大巴车上下来的,撞到后就立即拨打110和120,被撞方应该手被撞断了,去医院我们垫付了检查费和住院费,其他没什么大碍,请问责任该属于那方的?他们还需要做手术,费用大概是2万元左右,请问我们是否需要垫付
事情主要经过:当天她在我家喝完喜酒,由她哥开摩托车送她回家,回家过程中又转道去接了她外孙女。而她哥当天在我们那喝了点红酒,在这过程中我们没有人去劝酒,只在敬酒这个环节去敬酒了,也没劝酒。现在路上发生事故,她哥没事,她本身有中风一只手不灵便,现在一条腿也不能动了。是交通被撞还是自己摔伤,结果未出。事故
我是一名私家车主,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与一出租车发生追尾,没有人员事故,我负全责.在保险公司负责出租车修
我是一名私家车主,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与一出租车发生追尾,没有人员事故,我负全责.在保险公司负责出租车修理费以后,出租车主提出赔偿他的13天误工费.请问要陪吗?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是我陪还是我参保的保险公司陪?
开公司的车办公事发生追尾事故,但对方没有赔偿能力,上司让我赔偿合理吗
我开上司的车出去为她办事,途中因为我超车后急刹车导致和后面的小货车发生追尾事故,警察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只购买交强险并且没有偿还能力。 所以上司说让我要负责车子维修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