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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高速路上撞人,车速70码左右,但因前面发生追尾,被撞的人是大巴车上下来的

高速路上撞人,车速70码左右,但因前面发生追尾,被撞的人是大巴车上下来的 开面包车送货,在高速路上不小心撞到人,车速70码左右,是行驶在行驶车道上面的,因为前面两车发生追尾,被撞的人是大巴车上下来的,撞到后就立即拨打110和120,被撞方应该手被撞断了,去医院我们垫付了检查费和住院费,其他没什么大碍,请问责任该属于那方的?他们还需要做手术,费用大概是2万元左右,请问我们是否需要垫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107q(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7-27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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