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家是母亲的女儿排行老三,为了方便照顾生病的母亲而搬来与母亲同住,母亲现已去世,六年生病期间是我一直照顾护理在母亲身边。母亲这套公房在95年是用母亲的工龄、老二哥哥和老大姐姐(已亡)出资买下(成为售后公房),产权证上当初只能显示一个人姓名就用了二哥的姓名。请问我是否享有对这套房屋财产权的继承份额? 谢谢!
我公公在上海有一套公房,我老公兄妹四人,其中小妹顶替了公公的工作并将户口迁到上海,后来公公过世,我们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所以没有过问。后来小妹便成了这套房子的承租人,并且把这么多年的房租占为已有。 现在,公房可以卖转私房,但小妹不愿让我们参与,我想问,我婆婆和其他几个兄妹是否有权购买这套公房,并且购买
我家是一套公房,我父亲是承租人,2005年我父亲娶了一个异地的女人,还生了一个孩子,后来我父亲过世。户口本上我是户主,还有一个孩子读小学。继母没有本地户口。本来太太平平维持父亲在时的原状,我也没有不满,问题是继母有了男人好像准备结婚。 请问父亲过世以后公房的产权是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 如果是国家
原来的公房是奶奶的, 在1998年我姨妈通过自己的工龄用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买下了这套房子(当初非配的时候并没有我姨妈份额),奶奶在2003年过世了, 请问这套房子有没有奶奶的权利呀, 作为奶奶的小孩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呀!
我妈妈独自出资在95年购得售后公房(学校很早分配给我父母亲的,购房时父亲已过世了),当时户籍除了妈妈,还有我与我的儿子。产权人只有妈妈名字。 2005年妈妈临终时,有遗嘱:将房产给我与二个弟弟,共三人均分。并表示我的一份可以随我意转给我儿子。当时我们4个当事人(包括儿子)都同意,并在遗嘱上签了字。人手一份
我家是售后产权房,现在产权人和产权人之间进行了变更(由二个权利人变为一个权利人),变更后的产权人是否要保证原同住人的居住权,如果居住权得不到保证,那么同住人能不能要求产权人给予补偿,如果产权人又愿意补偿,可以吗?
我家售后公房原产证是我和我的表舅舅二个人按份共有的,现在我将我的产权份额卖给了我的表舅舅。我想问,这个房屋原来居住在里面的人是否还存在居住权?因为我和表舅舅之间只是作了个房屋份额买卖,并没有约定里面人员居住权的归属问题,里面有我母亲和我外祖父居住者(他们二人原来也是以前配置该房屋时的动迁安置对象)。
我家售后公房原产证是我和我的表舅舅二个人按份共有的,现在我将我的产权份额卖给了我的表舅舅。我想问,这个房屋原来居住在里面的人是否还存在居住权?因为我和表舅舅之间只是作了个房屋份额买卖,并没有约定里面人员居住权的归属问题,里面有我母亲和我外祖父居住者(他们二人原来也是以前配置该房屋时的动迁安置对象)。
父母离异 孩子归母亲 孩子十八岁后 上大学 父亲再婚 对方有两个孩子 请问 如果父亲去世 对于父亲的遗产 亲生孩子与 继子女(结婚时均未成年)之间怎么分配 1.我父母离婚时 法院判房子一人一半 后来两人又共同生活 但是没有领结婚证 期间盖了八间房。说好一人一半 有字据。 2.在我父亲再婚后 与我母亲二人合力在此八间房
本人,妻子,女儿及父母五人同住原公有租赁房。‘九四’房改时用父亲的工龄买下该住房变成售后公房,产权证是母亲一人(当时只能写一个人)。后因知青回沪政策我亲哥一家人落户该房屋,报上户籍。不久我父亲去世,请问他们是否有继承父亲房屋财产权?
李先生和高女士在一起居住10年,结婚证是同居几年以后才办的,在这10年期间又有过离婚,在离婚一周后复婚,到现在结婚证是3年多,在2011年12月份,李先生住院病危,李先生的亲生女儿李小姐得知消息,在最后一天来到医院,并在高女士和李先生的朋友不在场,并且李先生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让李先生立下遗嘱(具体内容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