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2入职一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试用期2个月,工资每月8号发上上个月的工资。4月28号书面提出辞职,公司不让走,本人有急事,30号中午离开公司。5月2号去索要工资,说5月8号发3月工资。4月工资要到6月发,我要求他们拿出书面证明并把工资卡先给我,他们以我没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求助我该怎么办,我的辞职流程合理吗,算
本人于2012年3月28号进深圳市,石岩镇,一个某私人企业上班。当时进厂上班公司没叫我办理任何手续,没办厂牌,也没签劳动合同书。公司于2012年7月14号也就是星期六晚上因本人没回去加班被解雇,现公司不给我发工资!
请问去投诉劳动局后,公司没来调解。我想申请仲裁,但公司没注册相关任何信息。我办仲裁有效吗?麻烦各位大律师指点。谢谢
我进公司已经三个月了,公司试用期是一个月,今天公司领导突然说我不适合公司发展要辞退我,我想问下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吗?还有社保之类的怎么算?
合同期满,是否可以直接走人,工资是可以要求立即发还是按照公司正常发工资时间到下月发?
我10月17号合同就到期了,我现在是在评估期,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三个月的,现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我不想再续签,我需要提前跟单位说吗?还是可以到时候直接走人?另外,由于合同期正好是国庆假后了,公司是否应该发放给我国庆假期间的工资呢?合同到期后,我十月份的工资公司是应该立刻支付给我还是可以延长到下个月正常
我从北京到洛阳,8月3日在洛阳一家私人淘宝店工作,当售后。第一个月他们的实习期工资是800元,在9月1日起他们的实习期工资变为1000+每天5元饭补。每个月16日发上个月工资。这样第一个月我的工资就比别人少了350元。 12月3日我提出离职,4号就不打算来了,因为个人原因我要去另一个城市了。但是这边的主管说:“你这个按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也就是11月月底通知我,让我12月月底走人,承诺补偿我1个月工资。这事情我也与公司协商好了。 现在我又有问题: 1、就是如果是我单方面提出提前走人,那么还是属于公司解雇我?还是属于我个人辞职? 2、从第一问题分出两个答案,其中,如果是属于我个人辞职,那么我还能要求公司补偿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