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双方共同所属的房产在离婚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男方同意将房产无条件过户给女方,并达成协议签字办理离婚,但离婚后,在办理过户过程中,男方反悔,不同意将该房产无条件过户给女方,而要求将该房产进行分隔,一人一半,男方的要求明显地违反了双方离婚协议。请问男方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其双方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否做为具备法律效果的文件?谢谢!
请问,婚前,两人在"财产"和"孩子归属"方面共同拟定,并签字按手印的"婚前协议",在离婚时,在法律上是否真的有效?? 谢谢!
男方因为有外遇,现在第三者控告他骗了她的钱,大约三万左右,因此男方现在被羁押在广州番禺。女方也就是男方的妻子现在想跟他离婚,想到看守所让他签字离婚。男方现在还在羁押有六个月了,还没出来。
父母要离婚,父亲说离婚时把我们现在的房子判给我,这个房子是在农村,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在离婚协议上说把房子判给我,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今年十九岁,已经成年,这样的话父亲是否还能判给我房子。如果说是判给我了,那么房子是否当场起效归于我了,还是归于我父亲?父亲还有没有权利收
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多,现有一个儿子三个月,经常因为我和婆婆关系处得不好和老公经常吵嘴,但感情一直都不错,后来我因为冲动写下了一份离婚协议双方都已签字,后来冷静下来双方都不想离婚和好,我自己已经搬出来居住一个月,儿子婆婆帮我们照顾,我经常去看望儿子和拿钱给婆婆,但是现在我想要回我儿子自己带,我去要儿子的
父亲76岁后找了个老伴,开始说不登记结婚就这么过,但父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要归她,我们考虑她伺候老人辛苦,她也没有养老金,为了给她一个保障吧,我们就写了一份协议给她 答应房子给她一半,但不能登记,她也说不登记了,当时协议是找中间人代笔的。她 她的一个儿子 我大哥 和父亲四个人签了字,但后来她背着我们5个子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签字的离婚调解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吗?在离婚调解书未签收之前,可以反悔吗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签字的离婚调解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吗?在离婚调解书未签收之前,可以反悔吗?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就是还没注册下来,但是我已经在这里上班两个月了,后来公司说基金有问题,暂时不能注册,而且要降薪,老板说跟我们签协议,欠我们的工资等注册后补回,这样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吗?我们该如何争取我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