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法院院长黄冬仙不立案也不移送也不给《不予立案裁定书》犯罪吗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院长黄冬仙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2条口头不立案也不给宜昌市东方威尼斯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黄楚平《不予立案裁定书》对吗?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我夫妻二人于1988年经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原土地管理局(现国土资源局)批示0.25亩农村宅基地一处,在1990年建房三间,房屋建成后由长子魏国良居住,1996年长子魏国良以进行房产清登为由,将宅基地使用证书从我夫妻手中骗走。2010年我夫妻听说要房改拆迁,就去找魏国良要宅基地使用证书,魏国良说房子卖了,和魏国良协商未果
我夫妻二人于1988年经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原土地管理局(现国土资源局)批示0.25亩农村宅基地一处,在1990年建房三间,房屋建成后由长子魏国良居住,1996年长子魏国良以进行房产清登为由,将宅基地使用证书从我夫妻手中骗走。2010年我夫妻听说要房改拆迁,就去找魏国良要宅基地使用证书,魏国良说房子卖了,和魏国良协商未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状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向谁上诉?程序如何?哪部法律有相关规定?求教律师。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院长黄冬仙不给黄楚平“不予立案通知书”犯罪吗?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院长黄冬仙不给宜昌市东方威尼斯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七级工伤残疾人黄楚平告宋文豹儿子郑海鹏“不予立案通知书”犯罪吗?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院院长冯丽娥淫杨波不给东方威尼斯黄楚平立案犯罪吗?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院院长冯丽娥淫杨波就是不给宜昌市东方威尼斯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黄楚平立案!也不给《不予立案裁定书》犯淫罪吗?
三峡坝区法院院长黄冬仙口头不立案也不给黄楚平《不予立案裁定书》对吗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院长黄冬仙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2条口头不立案也不给宜昌市东方威尼斯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黄楚平《不予立案裁定书》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