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
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 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 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文件规定: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国家公安部的该项规定是否全国都应遵守? 若地方派出所或公安局表示当地并没有该项政策,从而拒绝开具居民户口本。该做法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我因家庭矛盾而失去了使用户口本的权利,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通知有没有通知
我和丈夫均系再婚, 结婚时各带一个孩子,近年来因在对待孩子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双方产生矛盾开始分居,现分居已有一年多。想把户口迁移老家或单独立户行不行
《关于解决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薄问题有关建议的指示》(人管办字〔2009〕14
公安户籍处: 《关于解决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薄问题有关建议的指示》(人管办字〔2009〕14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居民户口薄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关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
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
如果户主不同意给上户口,家庭矛盾无法调解,等到普查户口的时候
如果户主不同意给上户口,家庭矛盾无法调解,等到普查户口的时候,拿着孩子的出生证能否不经户主同意上户
我们结婚四年了有一女儿因一些家庭矛盾导致两个人无法继续生活下
我们结婚四年了有一女儿因一些家庭矛盾导致两个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但男方却不同意离婚 如今我已起诉但就在开庭前一天他们让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为了离婚我签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开庭后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不是就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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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没有犯明显过错,因为两个家庭产生了无法调解的矛盾,导致夫妻两个人无法沟通生活无法继续。女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女方提出先分开一段时间但男方不同意,女方自己回到娘家但孩子没有给女方一起带走,孩子现在不到一岁半,之前一直哺乳期,这两天才断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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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非农业户口,现在换户口簿变成家庭居民户口了,那我现在到底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啊
我家住在镇上,现在户口簿户别写的 居民家庭户口。我想知道这是
我家住在镇上,现在户口簿户别写的 居民家庭户口。我想知道这是属于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
律师你好!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是一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使用
律师你好!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是一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使用,如果宅基地上房屋所在的这一户内家庭某个成员死亡,这个死亡的成员那一份是否发生继承,因为这一户(农村集体户)还继续存在,还有其他农村家庭成员存在这一户内,那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可以说他可以继承死亡的那个人的份额,这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