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离职员工,离职后七月份工资只发了我近一半,另一半被无故克扣了,询问公司和营业厅经理均无法回答,并且我们上班全年无休,无加班费无正常休息时间,请问我该如何追回被任意克扣掉的辛苦钱?注:七月份发了2635元钱的工资,正常工资标准在4500至6000元之间
与人合伙做生意,结果合伙人携款私逃,现在无法找到他人,但是却知道他家人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他家人却认为此事与他们无关。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他家人是否有责任偿还?应该采用哪种手段让其还款?
我是本市一个老的单位办公与居住混杂的小区业主。日前,我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对该单位近些年违规操作聘请物业公司、以及随之带来的有关不合理收费问题提出异议,此举非但没有换来该单位正面积极回应,相反却遭致该单位蛮不讲理的刁难——按照该单位制定的《停车收费通告》,“小区住户车辆按每户一车录入收费系统,免收停车费
开发商借中介公司以收取“团购推荐费”名义变相涨价能否维权、如何维权。
2016年3月份开发商开盘时,当时活动说是交5万抵8万的电商费用,电商费用未交到开发商的监管账户里面,是在开盘现场交到房产中介的账户,中介公司签订了交5万享受开发商对外公布销售价格优惠8万的团购书,并开据了5万元的“团购推荐费”收据但未开发票,另外按开发商公开的销控信信表中的价格交纳的购房款,我们当时追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