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2010年6月和家里亲戚借了5万元后转让了我这里市区的一间店面。(店铺是一个单位的)当时这店的转让费为35000。在转让的时候 我们签订了转让协议注明,费用结清后所有的租用和管理权归我。当时转让给我店面的人和单位房东的租房合同写明,承租人在承租店面期间。不能转让 房东一旦发现收回铺面 并且2000元的铺面押金不予退还。我看到后就问,这店不能转让啊?转让人说可以的。他们的店也是转来的。可以去改合同的(合同是一年一签)可以转。我想可以转。那就一起去改合同把承租人的合同改成我的。既然可以转。这样我以后也能转让给别人。。顺利的完成后。合同就改成了我的。接下来我就装修。好好的经营。2010 6月12日开的业。中途赚到一小点钱后。还做过一次装修。但是到2011年底时。单位房东突然说明年租给谁。要招商竞标。谁的标价高。就租给谁,我非常崩溃。因为我出了转让费。而且我还做过装修。而且店里的货也是本钱。我这间小店被别人标了。房东说出价格的人比你租时候的租金要多出3倍。说实话我从开起小店以来。起早贪黑非常不容易。心想把店弄好点。装修的漂漂亮亮。多放点货。以后要是生意真难做。也可以转让的。就硬着头皮把店以竞标价格给租下来(还要比那个和我竞标的人多出几百元才行,房东才租给我)。今年房租都快赚不过来了。我还想,房租太高。明年还是转给别人做吧。。。但是。今年11月的时候。突然接到通知。店面要拆迁了。让我们搬走。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从小爹妈离婚。和亲戚借了点钱。本钱都没有赚回来。就遇到这样的问题,。所以向网上经验丰富。有法律意识的朋友。哥哥姐姐。求意见。求帮助。谢谢。房东合同写明的,不能转让。否则收回铺面,并且。铺面押金2000也不退怎么我当时转让的时候。他们还亲自把我改合同?还承认能转?我应该怎么办啊?谢谢了。 这样拆迁 能追回什么补偿?谢谢?
我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74号铺面,原74号辅面是原来啤酒厂租给现在的点当铺的,当铺老板贴上电话号码说本店转让。本人找铺面心急,就电话联系了当铺老板,具体是租金每月是四千元,转让费是三万伍千元,基本谈妥之后,本人就付了伍千定金,等钱款到位就可以扦合同了,明天要合同的前晚听到对面一个邻居无意之中说此
我家是农村宅基地建造的私房,我家还有1个弟弟,我已经出嫁,但是户口没迁出。通过法院分家析产,分家析产如下,我分到40平方房产。现在政府要拆迁。1、如果是分安置房。我能得到什么,会出现什么情况。2、如果是自己建造房子。 自己能否有权利再获得宅基地?
我跟房东签的租赁还有一年半才到期,租赁合同中经房东签字同意我将铺面进行转让。但是前几天房东对我说等房租到期之后他要将铺面收回。我想咨询一下在房租到期之前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是否可以将铺面转让给第三方?(最主要是转让装修费)如果可以转让,在转让协议上房东不知情不签字是否可以?
我想租一间铺面做点小生意,房子是学校“甲”的,原来租给了“乙”现在“乙”不想做了,要转让,我想转下来。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我要转下来的话签合同是需要“甲”在场吗??
上个月转手了一间铺,当时转让人强调不和找村长(业主),交了钱,给押金收据和合同就可以了,我们也急,就签了个转上合同就成交了。但刚进行装修时,隔壁铺位就告诉我们这里可能要拆,下个月就有定案了。转让合同上也写明了,“如果协议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房退尝全部转上费,陪还装修损失,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
您好!我和准老公准备到公证处做婚前房产约定,可是咨询后得知,准老公财产属离婚前财产,和其前妻当时都有各自名下的房产,当时法院判决时,写名无财产分配。离婚后各自住自己名下的财产。可公证处说必须经他和前妻公证此房归我准老公所有,公证处才能给办理婚前财产约定或赠与。是这样吗?如果他们不去公证,是不是我准老
93年崇文区营房街道(现法华寺小区)拆迁,我母亲和我姥姥姥爷共同分得一个两居室,此房一直承租,承租权是姥爷的名字,我舅舅单独分了一居,8、9年前,我舅舅离婚自己搬入两居与姥爷共同居住,请问: 1、若姥爷死后,承租权是谁的?现在我母亲未搬入两居室居住,现在只有姥爷和舅舅住。 2、如果承租权是舅舅的,那我母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