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财产再转让或转赠公证中遇到问题

关于离婚后财产再转让或转赠公证中遇到问题 您好!我和准老公准备到公证处做婚前房产约定,可是咨询后得知,准老公财产属离婚前财产,和其前妻当时都有各自名下的房产,当时法院判决时,写名无财产分配。离婚后各自住自己名下的财产。可公证处说必须经他和前妻公证此房归我准老公所有,公证处才能给办理婚前财产约定或赠与。是这样吗?如果他们不去公证,是不是我准老公将来无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他名下的这个房产呢?比如未来立遗嘱、买卖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lj060……(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2-11-12 12:14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