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5月生育一女,2012年2月超生一男.我的户口所在地在萍乡,我老婆的户口所在地在九江庐山区.以前我们一直住在九江。 超生后我的户口所在地开具征收社会抚养育征收单,其后也收到了庐山区十里街道计生委的征收单。后来小孩在萍乡上户口和征缴社会扶养费8000元。现在回九江居住,庐山区十里计生委说要征收差额12000元。我老婆之前在庐山区一个事业单位做合同工,为此,十里计生委还让单位开除了她.计生法应该是规定只能罚一次。 我想请问您,我这种情况十里计生委还有权力对我们进行征费吗?他们的这种行为是正当的吗?
我有个妹妹是超生的,但是在人口普查中交了200元上到了户口,现在结束了人口普查,政府有来人说要交罚款金,不罚法院的人就来我家封房子 请大家帮忙参考下给点法律上的答案。
你好,我是第一胎的,生了个男孩,上户口时上的是双包胎(帮我姐超生的小孩上了一个户口)上完户口后被人举报了,计生部门现在要我们交超生罚款,请问还要交吗?像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其它责任吗?
我女方:安徽池州市人(农业户口)男方:江西玉山县人(非农业户口) 准备在女方给孩子上户口,已经找好人了。 但要开男方的计生证明,会要罚款吗? (第一个孩子2007年,第二个孩子2009年的,结婚证是2010年1月领的,没准生证)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方超生二胎的社会抚养金必须两地同时交吗?
先说说本人情况,我老公户口是湖南株州的城镇户口,我是重庆的农村户口(户口结婚时没有迁至湖南),我们头胎是儿子马上要生二胎了,现在面临交社会抚养金问题,我知道超生孩子当事人双方都要交社会抚养金,前段时间湖南这边计生办人员上我家派了一张妊娠责令通知单(收到此单并没有去交保证金),当时我有提到如果小孩户口
关于农村户口超生要罚款多少钱,国这好像都没有标准的,都是要交社会抚养费。如家里有关系的2K-5K能搞定,没有关系就是1W-3W不等,还有这些钱主要用途处理,刚看了几个律师回答。都是按当地计生部门咨询,所以才发现,价格不同,
一方是农村户口,一方是城市户口,生二胎,属于超生?应该怎么办?
男方是农村户口,女方是城市户口,生完二胎后,找关系给二胎上了户口,可是男方工作单位说,没有二胎准生证,属于超生,要开除男方工作。可是二胎我们已经上了户口,也属合法了,找关系交少量的钱,已上户口本。单位非要二胎准生证,可我已经上户口了,单位能不能不开除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