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已婚多年,不能生育,男方及其家人想要小孩,为此要和女方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认为不能生育不是她的错,请问:夫妻分居两年,是否形成是实离婚?
我和妻子经人介绍是2005年5月结婚的,开始我们的感情很好,在我们的小孩的出生之后,是个男孩,因为女方要求孩子归属她家,{婚前又没有和我说过}我不同意,两人发生争吵后,她就去外面打工了,至此没有音信。问他家人也不说,我找了她很多次,都没有找到。她{2009年}去年回来就起诉法院离婚,我就坚决不离婚。法院就没有判
准备离婚 已经分居半年 但刚刚提出离婚申请 是否算在两年分居时间内?
女方不肯离婚,当初男方考虑到各个方面 没有马上提出单方面申请 但后来和女方协调不成 便自己已经提出单方面申请并且在此之前 已经和女方分居了半年,但男方是几星期前刚刚去办好单方面申请,请问 之前的分居时间,会算在两年里吗
你们好,他们两夫妻是7年前先后偷渡到国外,男的先偷渡到法国,女的在娘家挑拨下于一年后抛弃4岁儿子未与公公婆婆商量就偷渡到荷兰,至今已6年,期间未与丈夫联系,一分未寄回抚养费给儿子。故男方欲想离婚,请问如何操作?
你们好,他们两夫妻是7年前先后偷渡到国外,男的先偷渡到法国,女的在娘家挑拨下于一年后抛弃4岁儿子未与公公婆婆商量就偷渡到荷兰,至今已6年,期间未与丈夫联系,一分未寄回抚养费给儿子。故男方欲想离婚,请问如何操作?
好友准备离婚,但两人共同经营的公司法人为其爱人名字(实际上公司主要是好友打拼),其爱人不同意离婚,好友认为先变法人再分居或起诉对自己有利,是这样的吗?麻烦各位专家指点。
离婚前妻子瞒着丈夫用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炒股收入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瞒着丈夫用自己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与炒股收入(婚后妻子从未承担过主要家庭负担,相反始终隐瞒其各种经营收入和炒股收入!)为未成年的女儿购置了房产。”请问:如果妻子提出离婚,那么她的上述行为侵犯了丈夫的什么权利?,是否构成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有财产?该房产应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想问问我们下面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们离婚,房子和车子是否归我所有.谢谢! 甲方:男方 乙方 :女方 一. 房产部分 双方于2009年贷款购买苏州市里河新村47幢607室房产, 购入总价455000元,其首付款及办理过户手续,购置家电费用合计240000元(其中100000元由乙方父母出资)。7月份开始还贷款, 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