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有没有离休干部界定标准相关中央最新文件,如果有能否提供文档或线索. 谢谢!
我妈妈是47年5月参军,后专业到企业。按副处级待遇。在今年3月份去世,她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应当怎样计算? (在葫芦岛是)
我在银川买了一个房子,但是因为工作调动房子近一两年住不上,但是又不想出租出去,物业说不住也要全额缴纳所有相关费用!请问国家或者银川市对空置房采暖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有没有标准! 尤其想咨询对空置房采暖费收取有没有规定
停止供热需交20%过热费及滞纳金3%吗?这方面有没有相关规定或文件
我是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居民,因工作一直在外地,家中无人,所以自2003年至2011年停止供热,今年国家政策对东北取暖给予改造,政府把此项工程交给辖区供热单位统一改造,但因我家停止供热,不予改造,如果改造,必须补齐从2006-2011年的过热费(总供热费30%)和滞纳金(3%),并且得交今年的取暖费,否则不予改造,此种作法
我父亲原为龙海公安局离休干部,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生前为3级警督身故后享有什么待遇?谢谢。 父亲退休后,子女均已成家,后又登记现在的继母,父亲的丧后及葬礼由子女共同办理。这样丧葬费和抚恤金该怎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