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孩子现在七个月,但是母亲一直没有回家喂养孩子,仅仅是在生产后的几个月里回过一两次家,而且每次不超过三天。
朋友因此要起诉离婚,因为我是他家邻居,所以要帮其出证明,证明他老婆至今未归家。可是他老婆中间回过两次。
这个证明是否可以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只是出书面证明,开庭的时候会不会要求出庭?
如果我给他出具了书面证明,隐瞒女方曾经回家的事实,但是我拒绝出庭,即使出庭也会保持沉默,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去年8月我和我老公结婚,他是大连人,我是湖北襄樊人,9月孩子出生,11月他家人让他回家工作,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他们家里只出了孩子出生的手术费共计2100元,至今为止孩子已经4个多月了,他们家里一分钱也没寄过来,我索要也要不到,也没结果,我现在能不能提出离婚,我该怎么样起诉他
孩子才五个月我媳妇起诉要和我离婚,他没有工作,而我有,我想要孩子,另外关于房子是我们的婚前财产,会分给他么? 如果孩子判给他,我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我要怎样争取探视权?什么时候我才能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
请问我现在小孩四个半月,还在喂人奶,因为小孩没有人照顾,本人不能上班,想休哺乳假,我跟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合同,但公司说劳动法没有这个假,要不上班就算矿工,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急急急.
哺乳期内,公司要求换岗,但要自己找部门联系,如果找不到就在人力资源部待着,只发最低工资550,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基本工资,口头说是1500,后又有增加,但劳动合同上只有: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发放工资,他们就说基本工资就是550,他们这样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在产假中财务经理带着赔偿方案找我,跟我说公司要辞退我,这里是赔偿的方案,你是否接受。说给我考虑,尽快给她回复。我仔细看了一下,除了四金方面扣一个月与我之前人是跟我安排的不一样,请她再帮忙确认一下之外,其他都没有问题。我就如此回复了邮件给她。她回复说好的,她会尽快确认,并把邮件抄送给
合同于2010年7月31日到期,公司说不再续签。哺乳期到2011年2月11日结束。 按劳动法合同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但公司好像宁愿赔偿,不再续签。 这种情况我应有经济补偿金,请问我能要求多少经济补偿金?有没有法律条文说明这种情况该有怎样的经济补偿?
你好!我是2009年8月10日生的双胞胎,目前尚在哺乳假期内,在原单位可享受每天两个小时的哺乳假时间,但后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原工作现在在一家新单位上班,请问一下,在新单位上班可以继续享受该假吗?现在新单位以我没有在新单位享受过产假,所以就不能申请哺乳假为由拒绝让我休哺乳假,请问是否合法?谢谢
1、我从怀孕起向单位请假直到生完孩子,请假期间单位未发放工资给我,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 2、我因家里无人带孩子,产假满后我继续向单位请假半年,单位未发放工资给我,还要求我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所有费用,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