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无遗嘱,家里有几处房产想出售,有如下情况: 1、父亲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能否直接出售? 2、母亲个人名下以及母亲与我共同名下的财产是否必须办理过户后才能出售?办理过户是否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3、母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我的外婆,已96岁,患有老年痴呆,属于不完全行为能力人,目前在养老院由母亲及几个舅舅共同赡养。那么出售我家的房产是否需经过外婆同意?或者需要我外婆放弃继承权?如何操作? 头疼,请指教。
我的舅舅今年过世了,留下了一处房产。因为姥姥、姥爷、姐姐(我舅舅唯一的孩子)都在舅舅之前过世了,舅妈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过世前,舅舅也并没留下任何遗嘱。现在虽然舅舅已经过世,但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他,并没有做任何变成。我的问题是:1、这个房子虽然没做房产变更,还是舅舅的名字,是否已经自然地被我舅妈100%
我父母想把名下房产以立遗嘱的方式给我,请问这份遗嘱是不是要父母两个人共同立?有没有必要征求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意见?遗嘱立完后要进行公证吗?
房子的产权人是我,但是我父亲出资(有相关存款凭证)买的,父母离异后,父亲与他人再次结婚,父亲的新配偶有权力继承或部分继承这个房子吗?
我的爷爷有一房产,是自己建的,多年前去世。当时他的继承人有他配偶,3个子女,母亲。房产没转户,几年后,他母亲去世了,而他的二子(我爷爷的弟弟)还在。那么他这房子的继承权吗?如果有,占多少?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于2007年底在云南大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和我母亲是共同购买人,此外我父亲还在世,有一个兄长。我母亲于2011年1月去世,现我父亲想把房产证办到我的名下,并让我哥一起办理了放弃继承的公证。但当时因不清楚具体流程,在公证人员的要求下,我父亲还办理了一个将他继承的25%
张律师 您好 如果家庭 成员【兄弟姐妹】一方 背着其它各方 私自让父母写了或签订了房产继承合同【未公正】有效吗 如果合同已公正有效吗 谢谢
如果一个房产是婚后双方购买的,写的是妻子的名字。那么丈夫去世后,是否妻子本身享有一般的权利,然后剩下的一半是所有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呢? 新婚姻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还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然后另一个配偶举证拥有部分甚至全部的所有权?
我现在名下有一套也是唯一一套房子 我拥有40%的产权我大伯拥有60%的产权 该房40%的产权原本是我父亲所有 父亲去世后我今年办理了继承公证 继承了这40%的产权 现已过户到我名下 原产证为1999年所发 继承后换发了新产证 发证时间为2012年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和大伯要出售房屋 我是否需要交纳20%的遗产税? 我和我大伯名下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