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停在小区单元楼里面的电动车丢了,小区也没有监控,物业说只有保安每2小时一次的巡逻,且小区也没有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请问,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有责任没有,就承担多少责任
住宅小区内的物业墙体脱落..砸损了停在人行道上的私家车..物业公司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注意:私家车停在人行道上 物业属于物业公司管理 回复的朋友请详细说明赔偿原因..根据什么法律文件
由于前几日风大的原因,导致楼顶检查口盖板被风掀起砸坏业主家热水器,业主在的热水气实在物业公司接收前安装的,在物业接收后物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中规定业主不得安装热水器。现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物业公司对业主损失给于一定赔偿但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按热水器的全部金额赔偿。请问在此事件中物业公司要承担多少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业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赔付被盗电动车?赔付比例是多少?
因为我们小区物业没有技防设施,光有两个老头看门的,也不负责,还在旁边看来牌有时还参与,所有我们小区内经常发生丢车现象(因为我不经常在家,我丢车后才知道的)物业公司一不提高防盗措施二不提醒业主注意。8月28日中午我的电动车在楼下才放了一个多小时就被盗了,我就报了警,然后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孙经理说我的电
我在小区居住以来一直未拖欠过物业费,前两天我的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我找到物业要求赔偿,小区物业以所收物业费价格较低为由拒绝赔偿,因此我就拒交物业费,但小区物业却以不交物业费停了我家的用电。并且还是如果还不交物业费等到冬天还会拒绝给我们供暖。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物业公司对于我丢失的电动车
您好 我是新疆阿克苏的某高层小区居民,在2011年12月6日凌晨4点26分一楼大厅停放的电动车着火烧毁(电动车买了不到三个月买成3200元,关键是每天上班都要用)。后经消防队查明是有人纵火。事发后已经报案并且移交刑警队。 事发后我去找物业了解情况,并看了当时的监控。后经发现是有人故意纵火,当时物业的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楼下丢失,已报警。我认为物业存在管理缺陷,与我的车辆丢失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如下: 1、物业提供不出监控记录; 2、合同规定:单元门口应设置监控点,但事实没有(物业声称是开发商没安装的原因,我认为合同写了物业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虽然开发商没装,但物业应根据合同及实际管理需要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我在小区居住以来一直未拖欠过物业费,今晚我的电动车在小区的楼道内丢失。物业应不应该给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