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电动车被烧毁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电动车被烧毁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
我是新疆阿克苏的某高层小区居民,在2011年12月6日凌晨4点26分一楼大厅停放的电动车着火烧毁(电动车买了不到三个月买成3200元,关键是每天上班都要用)。后经消防队查明是有人纵火。事发后已经报案并且移交刑警队。
事发后我去找物业了解情况,并看了当时的监控。后经发现是有人故意纵火,当时物业的人说已经在消防局和派出所备案让我先回去等待结果可是好几天了毫无结果。
当时我看完监控才发现小区内监控模糊不清还有很多该装监控的地方都没安装,而且小区保安和门卫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而且当时着火时已经有人发现后来消防队的问小区保安当时已经发现着火为什么不用灭火器灭火小区保安说灭火器全部都是空的没办法用 小区到现在大门还没有搞好,外来任何人都可以不用登记自由进出,特别不安全经常丢自行车和电动车。物业都没给过说法。现在居然有人纵火。像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案子破不了找不到凶手怎么办?损失该找谁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田野花海(新疆)
提问时间:2011-12-11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