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个情况,请有识之士帮忙解答:我公司预新招收两名项目外阜驻在人员,这两人工作性质是随着项目的存在而存在,如项目没有了,这两人也会被辞退,预与两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想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中写明,不知如何约定才是合理合法的.
08年5月1日,我应聘聘到一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如下1条款: 双方约定,若乙方在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本人辞职,需承担甲方为招聘乙方的猎头招聘费*****元。 结果,今年1月份,我辞职了,但咨询了相关方面,说根据新的劳动法猎头费不应该作为违约条款。 现就这个问题请教各位高手,急~,先谢
本人有一份劳动合同请专家帮着看看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合同的七条保证条款是否属于不平等条约?
劳动合同 甲方: 某某文化美术培训中心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经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2009 年 4月 1日至 2011年 4月1 日止。 二、岗位 甲方
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当时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与同岗正式员工报酬的差
我是2003年7月份到烟草公司上班的,当时是临时工,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7年12月通过考试竞聘为合同员工,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同岗正式员工每月的工资为9000左右,而我每月工资为3500元。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从2007年12月到现在跟同岗正式员工报
急盼!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当时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跟同岗正式员工报酬的
我是2003年7月份到烟草公司上班的,当时是临时工,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7年12月通过考试竞聘为合同员工,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同岗正式员工每月的工资为9000左右,而我每月工资为3500元。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从2007年12月到现在跟同岗正式员工报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岗位,劳动者的工资如何计算?
我与吉林市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履行了一年半,后来用人单位说,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了,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岗位,让我待岗,我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合同期满,在这期间一直与单位协商和跑劳动仲裁部门,请问这期间工资如何计算,是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呢,还是按合同约定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您好,我和我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报酬方面合同上是写了几千一个月
您好,我和我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报酬方面合同上是写了几千一个月,没有国定假加班费和高温补助等,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放发加班费等一些我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我们是做五天休息一天轮休制
工作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报酬及免责问题,存在自相矛盾的条款,该条款还具备法律效应吗
我(乙方)与甲方签订工作合同,为甲方提供翻译服务,并签订合同。我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译文,以及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译文直到甲方满意验收,并发放给我译费。但收到译费后不久,甲方以将我的译文提交给他们的客户,客户因误译等原因不满意且客户产生经济损失导致甲方受到客户打官司,因此甲方受到了损失为由,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