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大家回了单位宿舍,后朋友让我送他回自己的家,途中发生车祸,我的车子烧毁,自己也住院了,他伤势更严重,现在他家人找我出医疗费用,请问这是我的全责吗?
我找一个个朋友过来给我帮忙,朋友来后,因情况变化事情没办,就在我家一起喝了点酒,随后朋友在后加途中发生车祸,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朋友请吃饭,吃完饭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至人受伤,现在我要起诉他
朋友请吃饭,吃完饭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至人受伤,现在我要起诉他,请问这属于那类案件
请朋友喝酒散场后朋友回家途中车祸死亡。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需
请朋友喝酒散场后朋友回家途中车祸死亡。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需要支付多少钱?
7月29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车主在交警大队签字承担了全部责任
7月29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车主在交警大队签字承担了全部责任,至今(8月14日)车主才垫付了10000元的费用,医疗费就花了两万多了,保险公司也不垫付,一直是我们自己垫付着,按照法律保险公司应赔偿哪些费用?该怎么赔偿?像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等应该怎么算?因为是下班途中,那公司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