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律师!我从前是河北的一名医务工作者,三年前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当时就签写了份合同解除(医院书写的自愿辞职书)。因为当时什么都不懂,就结算了当月工资,手续等还是次年自己到卫生局办理的,当时医院仅仅将我的名字档案从电脑上消除,没有做任何交接社会养老保险的手续,第二年我着急补交了一年的费用,才将手续移交社保。最近看到新闻对房地产改革谈及什么住房公积金,有朋友提示向医院索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时隔这么久,不知道该如何实施。再有像我们主动辞职的应该还有那些账目要给算清楚的,希望哪位贵人帮忙指点下!谢谢!
08.2.25与公司签了一个合同:由于转户要在公司干3年,不满3年需交违约金2W(有关迁户的那些内容是公司的一个内部协议书,但是国家合同书里的其他约定部分把这个协议也写了进去). 请问我现在辞职到底需不需要交违约金. 据我所了解的,根据劳动法第22 23 25条规定,这个合同是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这2W不用交,并且公司
我的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9月15日~~至今 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其中最后一份合同在2008年9月14日结束后,但公司当时遗漏了和我续签合同。12月14日公司书面通知我2009年1月14日将与我解除合同关系。 请问此情况下劳动赔偿如何计算? 我的理解是2003/9/15~~2009/1/14 ,共计5年5个月,公司首先要赔偿5.5个月的补偿金给我。
我的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9月15日~~至今 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其中最后一份合同在2008年9月14日结束后,但公司当时遗漏了和我续签合同。12月14日公司书面通知我2009年1月14日将与我解除合同关系。 请问此情况下劳动赔偿如何计算? 我的理解是2003/9/15~~2009/1/14 ,共计5年5个月,公司首先要赔偿5.5个月的补偿金给我。
您好!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一个合同到期的员工,合同期满后公司将不在续签合同,同时公司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个月补偿金(其工龄一年)。 但是该员工想在这一个月内提前离开,公司是否同意?会否有什么风险? 谢谢! 谢谢。现在是我代表公司一方,然后那个员工来提出提前离职,我代表公司可以如何处理?如果同意其离开,
我们在单位已经工作了八年了,每年都和单位签订合同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可是单位说新劳动法是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要从2008年开始算
我们在单位工作有八年了,每年都有和单位签订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但是单位说要在2008年的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这样对吗?
本人从2005年至2009年1月,每年和企业签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每次均为一年。其间上三险。2008年未车间停产,被告之放假,直到2009年4月通知到企业签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们签时只让签名,没写内容和时间。 因为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还有补偿金,直到2010年3月才听说可以要补偿金。找到市工会他们说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2
我现在是试用期,与公司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但有劳动局的盖章,劳动局是否有我的记录?工作一个月了,现要离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批准后,劳动合同是否解除了?
我们公司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现在进行整合,对于现有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选择去新的公司。赔偿方案如下:1:不满1年并自愿去新公司的不予赔偿 月工资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龄补偿金按(n-1)年乘以50%再乘以月工资 n=工龄 3:不愿意去新公司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