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我和弟弟两个孩子。家里有承租的公房一套三居室。我们兄弟两个人的户口都在家里。他们比较偏爱弟弟。我结婚时家里父母不同意我住在家里,无奈就搬到了媳妇家的自建房内。后来由于媳妇家拆迁了,就一直租房居住。后来我父亲去世后,我搬回家居住了近一年,其间,在弟弟两口子的挑拨下,我母亲经常找事赶我们走。还动
父亲去世后,后老伴不让我去了,把房锁换了,我去说理她不理我,说父亲有遗嘱让她住的,(她和父亲生活了8年,手里有张遗嘱复印件,原件她和父亲吵架被父亲给撕掉了,后父亲把房子更成我的名字了)请问这种情况她是否有居住权?(这房子是父亲的婚前财产,他们都有婚前约定的
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九二年我们四人在去世后的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二层楼房, 我们对二层楼房共同建造的认识一致,但全部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户主改为母亲名下是在共同造房后,而母亲当时建造楼房时因无经济收入而没有出钱,请问:1:三层楼房空出后,法律上母亲以及共同建造楼房的其他兄
我不是本单位职工,购买了居住权的房屋,(此房原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后来我花钱买下居住权)拆迁后可以享受和职工同等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