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母亲以及共同建造楼房的其他兄弟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吗?
母亲以及共同建造楼房的其他兄弟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吗? 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九二年我们四人在去世后的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二层楼房, 我们对二层楼房共同建造的认识一致,但全部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户主改为母亲名下是在共同造房后,而母亲当时建造楼房时因无经济收入而没有出钱,请问:1:三层楼房空出后,法律上母亲以及共同建造楼房的其他兄弟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吗?2:如果进行房产确认,生活由我们子女共同赡养的土地证户主母亲在法律上可以获得多少比例?3:楼房出租后,我们四人和母亲是否按房产确认后获得的比例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15003(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0-03-2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