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哥有病生活不能自理,我嫂子和我哥离婚,离婚后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一直抚养赡养他到死,我嫂子和两个侄女一直没有尽到抚养和赡养的义务,我嫂子跨地区改嫁,1986年大队把我哥的户口直接落到我的户口本上,土地也跟着由我管理耕种,过几年后大队把我哥一家四口人的土地收回,高价卖给别人,近两年来我向大队讨要土地,始终没有返还,说不应该要我嫂子和我两个侄女的地,我是按继承法而要,她们说我也不能要我嫂子和我俩侄女的地只能有我嫂子和我俩侄女继承耕种.我认为她们没有尽到抚养和赡养的义务而我尽到了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只能有我来继承土地继续耕种。另外在大队收回这几年的承包地应该给我补还有我来继续耕种.请贵所律师给我指条明路。谢谢!!!
我家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数是6.3亩,在十年之前由于要交农业生产税,重新分配时就没有要多少农地(剩下的4.3亩掌握在村里几个干部手上,没有签订任何转让合同,土地证任然是6.3亩),现在只剩下2亩,问现在还可以要回剩下的土地吗?
张某因欠我债务无法偿还,于2011年11月4日将其出让土地8亩转让给我,签署转让合同,我于11月16日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新土地使用证。期间,张某以建汽车站为由,出具原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骗取一家施工队信任,与其达成一致,在该宗土地上由该施工队全额垫支修建汽车站,建设完成后付款,并于11月17日与对方签署了建筑合同,在
84年第一次土地承包,99年第二次土地承包,生产队第二次没有承包到户,故没有承包卡。法律是按照84年人口承包,还是按照99年人口承包。土地承包属于遗产继承范围内吗?
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给村民还有17年使用,这个村民有卖给城里人了,现在我也想买这块地 ,作为养殖使用,还需要建厂房,请问合法吗?我能使用吗?
我们家是农村的,现在土地遇到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些法律相关信息。
我家一块甘蔗地和隔壁村一家的山在一起,现在人家要卖掉山就把我家的甘蔗地一起卖给了我镇上一人士,他们已经交易成功,我爸很火说要把买地人杀了【我觉得不关买地人的事(文盲)】请问相关知识人士我家的那块地还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我爷爷有3个儿子,我伯伯,我爸,我叔叔,当初我爷爷就建了5间房子3人分,我爸刚好老二,在中间只分到了一间,所以我爷爷就把我伯伯房子地下室做为了我家的永久厨房,并立下了字句大家都签了字,时间是大概20多年前,那时根本就没考虑以后的变化,但之后要办理土地证,地下室这块土地归属就有了纷争,我想问下如果我家把这
请问:我们村有一老人,农转非后其承包的土地由村委会收回再根据需要分给赔偿费或建房地,他的户口本上只有他自己。现因本人故去,他有三个子女,请问他的子女有权继承吗?也有人说他属绝户,其死亡后其承包的土地要由村委会无偿收回,其亲属无权继承,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
村里是1997年实施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按照政策是30年不变,当时我正在上学,分得2亩土地,2000年我参加工作,现在,我县要对我这类情况的人分得的土地要全部回收到村里,并将当时享受的土地直补款一并上交到财政,请问您,县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要将土地归还村里并上缴这些年享受的直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