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浦东一企业,去年曾委托一律师代理诉讼,代理费为十万元,律所开具了发票。走到现在案子都未立上,经双方协商,退费七万,我退还原来的发票。但对方律所要求依据原发票扣税一万五,只肯退五万五元。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起诉律师还是起诉律所?
我爷爷在两年前写下一封“委托书”(现在老人已经不在了),委托单位的领导把他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到我二姨名下,首先这套房子是我爷爷他们单位的福利房,至今还没有爷爷他们单位还没有办下房产来。第二就是这个"委托书”上面只有我爷爷的签字和手印,没有公证人的公证,也没有律师的在场作证。 这样的一份“委托
我想咨询关于拆迁房屋代理权的问题。用不用到律师事务所去办理这个代理书的手续?比如: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自行拟草的代理书,被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在法律上承认吗?
手机三包法第十四条说: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
我家有个哥哥贩卖制作黄色光盘,在家中搜出刻录好的黄色光盘300张,没刻的空盘200张,已售出获利3000元,依据法律会判多少年
我叫成守正男今年53岁居住济源市承留镇北勋村,是万佳食品有限公司正式职工,是80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公司搞肉类加工至2000年,因在工作中与负责人吵嘴被停职,说有工作另行安排。10年来一直在家,这10年来什么生活费,医保等什么保障都一无所有。我多次找公司解决,一直推了这10年。我好无助啊。联系电话03916891651成守正【
你好! 长乐法蕾雅专卖店转让合同如下: 一、甲方长乐法蕾雅专卖店转让乙方总价值75100元整。货点收好后乙方先付20000元定金给甲方,剩下的款项分两次还清,第一次2010年4月25日还20000元,第二次2010年5月25日将余额全部还给甲方(超过期限每10000元月息2分)。甲方退还4000元保证金给乙方。 二、余额还完以后合同移交
想注册个小型的投资咨询公司,经营小额民间借贷业务。 1:有无注册资金要求,最低多少? 2:经营范围应该填些什么? 3: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是多少? 谢谢律师们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