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国营农场,土地为划拨地,近几年为求生存,本单位对外出租了近200亩土地,涉及30多名租赁户,请问,这些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 我弟弟在浙江台州温岭买了一块为国有划拨性质的土地,在这块土地上所建成的房屋可以办理转户手续吗??像这样性质的土地,所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打起官司来,法官会怎么判决的呢?建房的费用没有票据,可以要求估价吗?
请问一个问题.现在要买一个房改房,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一的.现在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划拨国有土地,请问这样的房子可以购买吗?买后土地证可以过户吗?过户是否需要交纳什么土地使用费用?土地证过户后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吗?是还是划拨土地,还是改为出让了?如果以后拆迁的话,这样的房子可以享受和商品房一样的补偿吗?
1 请问国有划拨的土地能否进行抵押,有无相关的法律可遵循,2 在企业清算时,国有划拨的土地能否计入清算财产中进行分配,有无相关的法律可遵循
土地性质,国有划拨土地。 并且 地上建筑 有房产证 。 这种情况下,能否办理 个人 对 个人 抵押担保手续。 是否受法律保护。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需要政府批准,否则根据最高院2005年8月1日生效的司法解释规定,在起诉前没有取得批准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以及其地上物作为出资,与另一方(出现金)合资成立新公司,该合资经营协议是否受制于该司法解释,有没有相应案例?急求高人指点。
自建民宅,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黄皮的) 无准建证和房产证 证上的用途为:住宅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想请问拆迁时能得到合理赔偿吗? 如果能,赔偿时和两证齐全的房屋标准相同吗?
你好刘律师,我是广东肇庆市的。我今年6月在村里租了一块闲置地,该土地之前已经规划为路网用地,村里租给我时合同上著明租期为直至国家或集体正式征用为止,并无明确截止日期。后来我听说农村的集体用地租期不得超过18年,因此,我想请问一下该合同是否可以判为无效合同?请尽快回复。谢谢。
请问国有划拨土地上所建私人房屋(以双方协定方式所签)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判定合同无效请求
一幢建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私人楼房,甲方(原划拨土地和房子的所有人)将该土地和整幢楼房(以双方协定合同的方式)卖给乙方。不久,乙方将其中一层房(以双方协定合同方式)转售给丙方。之后约一年时间左右,乙方办理了属于乙方名字的国有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证,但未办理房产证。乙方与丙方在一幢楼居住了近六年时间,现丙
政府把一块土地划拨给某单位(实际是单位前领导,靠关系以单位名义,低价买到单位名下,估计是领导也不懂,本来以为出的钱少,买了一块地,实际上是划拨土地),现在如果开发商想开发这块土地,该怎么操作?如果不想缴纳出让金又该怎么操作? 这块地如果他们要出售,该向哪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