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三号我和几个朋友搬进来 当晚当房东面说了很多需要解决的事情。事先说明床 煤气 冰箱都是坏的。房东说十天内全部弄好 并且把洗衣机也搬过来。于是我们当晚就交了两个月押金2200元 房租说东西搬来了再交一个月房租 结果我们等了八天 今天她说床就是那样子的 以前都是那样的。还叫我们把床扔掉 可以睡那种上下铺的床板 两块拼一起。仔细一看 床板也是断的。她就说不管叫我们睡以前那床。煤气她说太重她搬不动。浴室的浴霸叫我们自己买 拖把也自己买。我们说不住了 住多少天算钱给她叫她退押金 她说押金不可能给我们 要走的话随便。总之押金给了她之后她就什么都不管了!而且23号她说没带合同 我们只是签的书面协定。不过我不放心 偷偷地用手机摄像了。从她接钱数钱到装进口袋走人全部一清楚、、我说要报警 她说你报啊。你去报。 请问我们如何能要回房屋押金?
公司租的住房,这个月底到期。房东的理由是我们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我们不租了,所以押金不能退给我们。 租房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押金所属的款项是水电煤气等费用。而且关于提前通知的的约定是:在租赁期间内,如若一方需要中止,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我认为这个中止和合同的自然终止是两码概念) 我觉得我们完
我租的房子到期后, 由于中国网通费用不能当日结清,所以租房押金没有当日退还,经协商待网通结账后退还押金,房主也打欠条以示欠房屋押金, 租赁合同结束正常交接,房主无异议,搬出后的十天, 房主以其家用电器损坏为由,拒退还租房押金,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我的押金, 目前我手中的证据是房主的欠条。
我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因为合同上写得租赁期未满房屋押金不退,所以租住半年后我将房租给第三人并每月多收了50元的房租,房东并不知道我将房转租,后来房东自己知道了,未终止合同,并与第三人有接触,(包括到期后两人续签的问题)。房屋到期后,验房完毕房东因没经同意将房子转租出去为由拒绝全额退还押金1000元,
我们起初没有任何合同,说住一个月交一个月钱,现在房租到期了,我要退房,房东却不肯退还押金,还说我多住了一天就要算一个月钱,关键当时是整套租的,我朋友走了,我一个人他还是要我交整套的钱,在说我又没有超过期限,我就说既然多住你一天我给你一天的钱,如果还不行我给她100,她还是不行,非要我出500继续租这合理吗
在何厝短租一个月的小单间,当初看房的时候房东没说过只住一个月不退押金,后来过来不满意不想租了押金却拿不回来,想与她好好协商,但是对方称不管哪里都是这样,除非住半年才肯退押金,不然不管你租不租绝对不还押金,而且当我付完一个月租金让对方给我凭据的时候对方说会给结果一直没给,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取回我的房
律师你好,我们在合川世纪花园小区里租住了一套小区住房,2012.9.9日房屋租赁期满,但就房屋一系列物品损坏、折旧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未办理交房手续及押金。业主提出需要入住房屋,我们就交了一把钥匙给业主,结果业主在接过钥匙后立马换锁,并就房屋赔偿问题再次提出许多无理要求,现在一直不退还我们房屋押金,请问在交
在阜沙租了一间门面房,因生意很不好,所以不打算再租住,合同还未到期,所以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当初签有合同,但合同上有一条:乙方租赁期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她的这条要求分明不合理,法律支持吗?我们有权力要求她退还押金吗?
我租住了一套2室1厅的房子,签了一年,于11月11日到期。在10月13日的时候通知房东说不续租,提醒房东可以提前找下一任租客。但是房东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她,说我违约,现在要求我赶紧搬走,但是不退租金,且要吞没押金(2个月的租金)。租房合同中相关条款是这么写的:如果乙方需要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还有一条是
在租房期满之后退房时房东收回了押金条和租房合同之后给我们开了一个房租未退的凭证,承诺给我打款,但是他一直推脱也不打怎么处理;
入住是3月6号,合同上注明租满半年后才能退还,每月6号准时收租,现在已经是10月26日,和房东说明下月不继续租住,房东却说明不退还押金。其理由是退房要提前一个月说明,可这个合同上没有提到。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如果房东坚持不退还押金,我能通过什么法律手段维护我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