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写违约责任(因为信任政府),结果政府违约,不仅没有按期交付,还将离约定安置点更偏远的房子安置给我们。。。仅补贴了过度费用,则么办?
我与开发商及拆迁安置公司签订的《房屋安置协议》中,明确的注明延期交房按每天1000元赔偿,至2010年元月10日已延期70天,理应赔偿70000元。而开发商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16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
06年,房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前进行拆迁.期限为一年,超期未安置,过渡费不按协议和相关法规递增发放,房屋未按协议期限修建,非法异地安置,不与拆迁户商议规划两次变规.房开以各种手段强行威胁拆迁户异地安置.
房子总价是18万,收了一万定金,违约条则写的是按银行利息赔付,并赔偿违约金,但没有注明违约金的数目,现在如果违约要赔偿多少?
还没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主要求买方现在一次性付清房款合理吗?以后过户的时候房主违约怎么办?
现在我和老公准备买一个拆迁安置房(这个安置房刚交房,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房主也说不清楚房产证什么时间能办好),我们同房主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要求我们现在把房款一次性付清。我想咨询的是房主分了6套安置房,房产证是一套一个单独的房产证吗?现在把房款全付清等过户的时候房子升值了房主不给过户怎么办?
在2009年8月由开发商开发住宅楼,将我们的原住宅楼拆除。合同回迁楼为92平米,可4月份开发商通知我们原定的住宅面积变为106平米,并告知多出的住宅面积要按2011年售楼部结算,而且合同甲方2010年交工,但现已2011年还未交工,请问以上问题开发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拆迁房屋安置协议上写2011年11月给房子 开发商拖到2012年9月份 他们算不算违约
拆迁房屋安置协议上写2011年11月给房子 开发商拖到2012年9月份 他们算不算违约
男方婚前的宅基地,婚后拆迁,按家庭人口数量获得安置房,安置房产权是一方独有还是共有
男方婚前的宅基地,婚后拆迁,并按照现在家庭人数(男方、女方、小孩)获得动迁安置房180平米,按政策规定每平还要补缴差价830元,这个房屋的产权怎么算
柳州市实施多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新政策.只有2006年到2008年的补偿,怎么没有2010。2011.2012年的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新政策 广西融安县长安镇隘面村。现在政府正在征收所有土地。到地是按照怎么赔偿。目前是按1600亩x25倍补偿,就是4万每亩还有说2万是安置共6万每亩,这样合征地法条例吗,请求相关详细[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我父母在我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之后我母亲改嫁,嫁给了一个上海本地人,因我父亲没有房子,所以在2007年的时候我的户口被迁到了我继父这里,现在我继父这里要拆迁了,我想询问下我是否有权享有拆迁补偿呢?另外我继父和我母亲又生了个女儿,同时我继父也有独生子女证的,他们都是上海农村的非农业户口,但是我是上海城市户口
2003年,协议签订安置补偿合同。当时动迁是按照宅基地建筑面积即数砖头进行补偿。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自然人口增长即孩子出生户口也迁入了原宅基房,问新生孩子可以按人头获得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