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婚后和前夫签订了一份协议,关于我婚后买的一套房子过户给我和前夫的婚生子,该房是我婚前产业变卖后重新购置的。在2014年前实现过户。否则,就支付给他违约金XXX万。如果不签这个协议,就不允许我带孩子出国,我已再婚且正在办理移民。怕节外生枝,我和现在的爱人都签了字。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当时没有办理公证,没有公证机关给予办理。他们认为事件的主体,是我婚后财产与其没有关系。所以无法公正。
不是婚后,是离婚后。我与前夫离婚七年后签订了一份协议。我们是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也由法院判决的。但是我们离婚是口头承诺,双方名下房产都留给我们的婚生子。由于我的房子属于房产房,离婚时的产权是单位,单位在2003年才出售给我个人。我再婚后卖掉了,又买了一处新的房产。于是我前夫要求我们将此房过户给孩子,否则就不同意我带孩子出国。孩子是我的一切,现任老公怕他对我们的移民节外生枝,所以我就签了这份协议。没有办理公证。但是这份协议成了我们目前生活的障碍,一张驱之不去的黑网笼罩在家庭上空。
婚前和婚后签署协议,不指定具体权利,只是协议这么说,具有法律效力吗
财产属谁的名字谁就拥有权利(比如房产等),婚前和婚后签署协议,不指定具体权利,只是协议这么说,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和婚后签署协议,不指定具体权利,只是协议这么说,具有法律效力吗?
财产属谁的名字谁就拥有权利(比如房产等),婚前和婚后签署协议,不指定具体权利,只是协议这么说,具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前或婚后双方自愿约定为共同共有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如若有效,在不公正的前提下如何更好的保证协议的效力?谢谢!
我今年21岁,已经和老公在去年结婚生了个男孩,目前的夫妻感情、家庭生活都还好吧。可是因为太年轻,对未来10年、20年后的婚姻还是有所担心。现在新婚姻法又公布了男女双方财产各是各的,我的公婆很喜欢这个孩子还想我们以后再生个二胎,但是生孩子真的太痛苦,我是一定不能离开孩子的。所以我想和老公签定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子/女抚养由无过错方决定,子/女如跟随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需一次性支付子/女赡养费壹百万元(此费用在离婚登记之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无过错方),其余学费,教育费,医疗费,按实际支出,全部由过错方支付。如子/女跟随过错方抚养,无过错方只需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伍百元整,一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其余费
黄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农村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家庭成员签了分家协议,那么去派出所一定能分户吗?另外,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因此即便签了分家协议,也没有房屋产权,那么,拆迁时,分了户的家庭成员怎么赔偿? 谢谢!
我岳父因为再婚和我老婆发生经济纠纷 现在双方协商准备签订一份家庭内部协议 协议的内如如下: 为了建立和谐家庭,充分发扬父女亲情精神,针对家庭中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经内部平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的“家庭内部协议书”,以共同执行: 1.原有家庭存有的唯一一笔投资款XX万元,原由女儿XXX负责保管,现正式移交给
婚后财产协议,帮我看下有法律效力吗?内容意思明确吗,帮我修改下谢谢!
婚后财产协议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身份证件号: 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身份证件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