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方合作代理,可是最后只有我一方出资代理,当时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期限是十年,他们两方一直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未支付双方应出的货款,我方是否可以发律师函直接通知他们自动提前取消合作协议??还需要支付给他们两方什么费用嘛
事实情况是这样的:我与一家私人酒店签订了一年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双方为自然人甲方并未注明企业名称,协议中也没有企业公章只有双方自然人的签字和手印,也未到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或公证)。首先这份协议属于合法协议吗?能否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合作协议中明确了由我作为店长来策划经营此店负责全店的大部分事务,给我的报酬是
我父亲在97年收养了一个女孩儿,当时有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不是很清楚,但与这个养女生活五年后,因为此养女不懂事,我父亲又把她送回家,那这种收养关系能否自动解除呢?当时把她送回家时也没办任何手续
本人在某私营企业(名气较大),于2007年签订了3年的合同,去年公司私自涂改为2年,并调换了较差一点的岗位。最近因工作时间睡觉被发现,(之前曾经有口头警告)面临提前解除合同。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补偿。
你好! 我是一位大学应届毕业生,在今年12月份与一国企公司签了就业协议。若我在明年三月份考上了贵州省的选调生,并想从事公务员的工作,于是,我想和该公司解约。 请问,我是否应该补缴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
我今年53岁,在上世纪80年代未,因工作关系患上了血吸虫病,手术治疗切除了一半脾脏,并被鉴定为血吸虫病四级(比照工伤)。2001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95劳动法29条)与xxx长岭分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现如今病情加重,生活不能自理,老婆离我而去,儿子25岁在家待业,生活非常困难。请问:根据95年的劳动法和劳动部1996
我们单位于2010年4月与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一份代买公积金协议,我们单位决定从今年起独立为员工购买公积金,不再委托该公司代买。经与该公司协商决定提前解除协议,不知道应该怎么写?希望各位律师能帮下忙,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承租方我于2010年08月01日租下一个房子,由于工作关系,需调往外地。我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告知退房通知。出租方称出租前缴纳的保证金分文不退。但是当时协议上是这样写的“该公寓房租期暂定为24个月,到期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到期后,乙方若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因为协议上写
我有一个杂间约5平方,因临街,按店铺出租,2008年订立了10年的租赁协议,每月180元。现在我要将杂间收回自用,能否提前解除协议?如果解除协议的话,要如何赔偿才合适? 原来签订的租赁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已经预收了2011年7-12月的租金,应如何退回?如果承租人不愿搬离,能否规定一个时间强制收回?真要强制收回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