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开荒地,已经三十多年了,请问这块地的我家有使用权吗?如果没有,怎样才能拥有使用权?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大约是一九七三年,我父亲在河边靠近一座桥头处开荒一块菜地,父亲手中曾经种菜多年,由于父亲去逝,我年纪小又外出打工,谁知有个外乡人买了我菜地隔壁的土地建房,其中4.5平方米是出价9000元找我母亲签订了转让协议,还将他的化粪池建在我的菜地上,我找他要他把化粪池移开,他以菜地不是我的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
个人出钱开荒的农村宅基地因故未建房后该地使用权归村所有吗?个人已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本人按计划花了2万元在村里清理开荒一片宅基地准备盖房,后因此地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按农村习俗,此地不利盖房,就另移一地盖房,本人想在原开荒的地上种树,望能收回部分损失,后来村里反对,说这地是村里集体所有,要集体种,做为我个人出资开荒的地,无条件给集体所有,觉得不合理?在此想咨询律师此地我是否有权使用?
地是我们家开荒30年,期间盖了房子已取得房产证,一直也在这地上种植,直到现在村里有人说是他家的,来闹事,砍树,相关部门对他们处罚,但没有确定归谁使用,所以我们就告上法院,我想了解多一些
去年我家在自己家加工厂附近开了一块荒地。种点蔬菜什么的自己吃!本来是什么事情都没!后来听说村里在这边以后要修路的,那以后这块地就变的值钱了。住在这块开荒地附近的一户人家眼红了。就开始搞破坏,把我家的那些蔬菜什么的都拔了、砍了。现在有什么办法维护我的权益呢。现在要是去村里申请该土地使用权还可以申请么?
农村林地使用权有没有具体规定使用几米深?具体使用权是指哪些?
农村林地使用权有没有具体规定使用几米深?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国家或者集体有权收回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