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付款、交房后,因过户手续滞后,市场波动造成交易房屋增值较大,卖方返回,怎麽办?
卖方反悔!
售房协议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将××小区××单元××号房屋转让给乙方,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出售此房屋给乙方,总价作价伍拾万元整,乙方在此协议签订之日付款四十万元整,余款十万元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 因甲方之前未付清所有房款,因此未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当乙方付清四十万后由甲方
售房协议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将××小区××单元××号房屋转让给乙方,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售此房屋给乙方,总价作价伍拾万元整,乙方在此协议签订之日付款四十万元整,余款十万元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因甲方之前未付清所有房款,因此未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当乙方付清四十万后由甲方协
94年我将一处老宅卖给了我的哥哥 当时我们写了一份协议 上述是将房子和房产给了我的哥哥 可没有写卖多少钱 房本也在我手里 至今我们之间闹了很不愉快的事情 我现在想将房子要回 可以吗 房本在我手里也是我的名字 现在有什么说法吗
94年 我将一户老宅卖给了我的哥哥 当时写了一份协议 上述是将房子与房产给哥哥 没有写多少钱(当时哥哥给我3000元 意思意思) 房本也在我手里 名字也是我的 可至今我们之间闹了不愉快的事情 我想将房子要回 可是哥哥在院子里盖了房子 现在有什么说法
本人于2011年6月21日,在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购买一房子,总价为60万元,50m2,二手房。居间协议约定:付定金15万元,在20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付至20万元首付款。另,中介单位口头承诺付定金后,业主即把房子交由本人使用。后业主要求付至20万,本人同意,且业主给本人书面承诺,自收到本人20万元首付款,即把房子交由本人使
您好!我是卖西瓜的,今年五月份的一天晚上12点多,两个青年男子来说要买半块西瓜,我说太晚了卖半块西瓜剩下的半块明天就坏了,你买上一颗吧,其中一个说老子就买半块,说着就夺刀子,我儿子见状就把这个人推了一下,我儿子的同伴也看不愤,过去就跟这个人打起来,也没见打成啥样,众人拉开了。第二天这人告到派出所,过来
我买了套房子,对方是动迁房,我跟卖家跟中介签了买卖合同,2个星期过去了,卖方不卖了,说动迁局不盖章,说不能交易,我这2个星期过去,错过了很多好房子,房价也涨了,我订金都付了,现在怎么办,房东方有过之类的前科,算谁违约,我的订金谁还我,算谁的责任,钱给房东了,现在就想买房子,可是怕等我给另一套房子订金了
于2012年3与18日购买了一套一手房,当时付了3成首付,但是在签正式合同时发现落掉了我儿子的名字,故要求加名字而拒绝签订合同(同意打印正式合同的范本上我老公签了字,但是我没有签字),当时业务员答应跟开发商沟通走公司内部的加名字流程,但是到5月底被告知不能加名字,建议我们申请退房,但是在6月被告知无法退房,开
我跟我老婆今年4月的时候买的房子,当时直到房子未满5年,但是过户的时候我们并不知晓不满5年税应该是由卖家所出,卖家也一直闭口不谈。之后在前几天跟迫于聊天时才知道这个情况,不知道是否追回,是否有法律依据?
涉及的房产是学校的家属房 2002年的时候由于学校招寄宿制学生的需求 征用了我们两家人的住房 当时说的是买的 因为价格低于市价 一栋楼的10家人只有我们两家在职的卖了 现在想把房子拿回来 如何操作 或者胜算多大 房屋情况是:房产证土地证 均没有过户到学校 还是自己的 另一个是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之类的 一家人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