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所在的单位的保险只是扣除了个人的部分,并未向社保缴纳。当我提出解除合同的时候,单位以没钱为由说只能备案,让自己去把所有的钱缴纳到社保,然后等单位有钱了再给。和单位的合同都在单位手里自己没有,每个月的工资条也只是发过几次没有全的。问一下,这个情况该怎么办,还需要自己弄什么样的证据。
我在2000在建行基建科做(消防中控)工作。在2004年建行成立物业,将我的档案转移给物业。2006年建行消防设备资产更新,将(消防中控)承包给私企,同时将我的个人档案又转移私企管理至今。我已经在建行工作10年了,现在的遇到的困难是(建行给的工资是2000元,转到物业,再转到私企,私企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也施加给我
同一个人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单位同时缴纳保险金吗?急切~
因原单位经营不善,职工处于待岗状态,合同未到期,仍然给员工缴纳保险,迫于无奈,员工去另外一城市应聘,新单位要求签合同,缴纳保险,请问员工这么做是否违法?该怎么做?急切!!!
我在单位已经缴纳保险十五年实际缴纳八年有七年没有缴纳但是还扣了个人那一部分将来我能不能吃劳保
我在单位已经缴纳保险十五年实际缴纳八年有七年没有缴纳但是还扣了个人那一部分将来我能不能吃劳保 单位不给不叫怎么办
我是一个下岗职工,06年在一家贸易公司打工,08年该公司给员工统一办理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我的保险所在地在老家,公司让转过来才给上缴,而我的工龄25年又担心转丢了,所以就没有转。我在该公司工作4年多,该公司每月工资核算都按上交保险方案计算,我从08年--2010年3年期间的保险,都是我自己在老家地方劳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致使劳动者在冬季停工待岗后几年都没有收到上岗工作通知,当年劳动工作的社会保险费四年后(2009)才缴纳,现在劳动者连续社保费(2006-2009年度),用人单位就强迫劳动者缴纳全额社保费(企业部分+个人部分);现在劳动者预主张请求权利救济,如何辩护。
在三年前单位由于经济效益不好要我在家歇班,开始每月按全额工资发放,6个月后按80%发放,在后来按60%发放,家里就我一人上班,爱人身体不好,孩子上学,那点工资根本就不够用,正好这时候有家私企用人,我就去了,干得挺好的,在去年单位突然叫我回去上班还要去外地,家里情况不容许去外地,跟单位领导说了家里的情况,领
单位不给缴纳保险,个人按灵活就业缴纳。请问应如何计算单位应承担部分
原单位在2004年6月-2007年12月没有缴纳各种保险。从2008年1月开始缴纳5险。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要求补偿?
请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否包括个人缴纳的保险部分(非公司缴纳部分)?
下午要和公司去协商劳动岗位的调整,要是谈崩了想问下请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否包括个人缴纳的三险部分(非公司缴纳部分)?还有就是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辞退公司应如何证明?
我在单位请了一年假 上班后单位要我补社保 除了个人部分 还要求我缴纳单位部分 我应该交哪部分钱?
我生完孩子请了1年假 单位给了 上班后单位要我补交社保 前4个月要我只补个人部分 后8个月要我除了补个人部分 还要负担单位部分的款项 我不知道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 如果补 该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