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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强迫收取个人缴纳企业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如何辩护?

用人单位强迫收取个人缴纳企业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如何辩护?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致使劳动者在冬季停工待岗后几年都没有收到上岗工作通知,当年劳动工作的社会保险费四年后(2009)才缴纳,现在劳动者连续社保费(2006-2009年度),用人单位就强迫劳动者缴纳全额社保费(企业部分+个人部分);现在劳动者预主张请求权利救济,如何辩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梁建民(新疆-阿克苏)
提问时间:2011-08-03 13: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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