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租的一处商铺,我与A合租。之后我们一起要转让这家店铺,A不在的情况下我和B签订了一个收条,内容是:有写定金字样,今收到转租定金XX元,十日内付清其余转租费XX元。如果十日内未付清,定金不退。我与B签字。
现在有些变动不想给他转租,这个收条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我与A方没有合作合同也一样吗? 有违约金吗?是多少?
这样的股权变更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算不算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与02年开始我和姐姐还有姐夫一起开办公司,当时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資金50万,姐夫占90%股权,我占10%股权。(注:实际我没有出资,我只出力,当时口头说的是10%的股份算我的投资,当时办理公司的时候股东签字也是姐夫代我签字的)经过几年发展,公司渐渐上了规模,但是姐夫也由于小有所成吧,变的不可一世,而且他对姐姐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父母毁了当时“有房有车”的承诺,连一半办婚事的费用也不肯承担,女方母亲因此而拒绝这门事。这对恋人为达到走到一起的目的,瞒着女方父母亲,从女方亲身父亲那里借了100万元,说是男方出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出了自己的住房给他们结婚,这100万元让小俩口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父母毁了当时“有房有车”的承诺,连一半办婚事的费用也不肯承担,女方母亲因此而拒绝这门事。这对恋人为达到走到一起的目的,瞒着女方父母亲,从女方亲身父亲那里借了100万元,说是男方出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出了自己的住房给他们结婚,这100万元让小俩口
我方与对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当时签订合同时,未约定办理结算的负责人,最后办理结算时,对方项目上的物资部长予我方办理结算,并签字,但是并没有盖章,请问这样的结算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方物资部长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
异性朋友协议书 甲方:女,某某某 乙方:男,某某某 本协议书所涉及的名词解释: 知己:指彼此相知、情谊深切的朋友。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乙方为朋友知己。 二、 甲乙双方不涉及性与爱情 三、甲乙双方不接吻、上床。 四、甲乙双方互相
我想知道是否有方法修改协议书,能使它生效? 案件:---我是在校影视专业的大学生,一次活动中偶然认识一已婚男士,之后他不断想我做情人,我从未答应。后来他从我同学那听说,我品行很好,没谈过恋爱,他就改变要求说平时只见面不会发生性关系,只做朋友,并且付给我固定金额的见面费。我尚未决定是否答应,顾虑很多,因
协议书甲方:某某乙方:某某事由:甲方因长期在外打工对自己家负责管理的山地不便于管理,故将其山地管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如甲方需建房用地,乙方需无尝供给甲方建房用地。甲方签字乙主签字年月日
我与朋友在一劳务公司签了合同,但事先朋友与我口头约定一切责任与我无关。如果我和我的朋友之间再签了合同,表明若发生事故,与我无关。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