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共5年,从2007年3月进厂,做到2008年12月,单位给我交社保只交了8个月,中间我因家中又是辞职。2009年3月又重回这家单位工作,我要求给我继续交社保,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10年7月才给我继续交到现在,我想问一下,能不能让单位把我这中间中断的社保给予补缴,谢谢
你好,我原来是一名小学教师。因在2007年8月刑事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表现突出获减刑于2011年2月释放回家。监狱的警官对我说过:这几年你的社保自己出钱可以补买。于是我在2011年前后5次到市社保局,2次到镇社保局咨询办理,从工作人员口中也得到可以办理(补供社保)的说法,但是最后接到镇教办电话,说市教育局来电:不可
我于2010年6月底递交辞职申请,但公司方面说要对我进行离职审计需要我配合工作,直至2011年6月份公司才跟我解除劳动关系,在这一年期间我的社保及公积金还有其他待遇是否应该停发? 工作交接后不在岗,我多次要求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说审计没结束,让我等通知。有关我的审计处理决定是3月底下发的,处理文件上明确
我在某单位打工,单位前几年给员工交了保险,但因为某种原因,单位停工了,近几年就没有交保险,现在我面临到退休年龄了,怕因为有几年的保险没交而影响退休,准备自己补交保险,可是保险公司不认个人,请问我是否可以个人补交?如果没交是否会影响我正常退休?谢谢
1.我与2010年12月份到公司上班,公司到2011年8月份才给交社保 2.公司加班费按照基本工资的0.75倍核算 3.现在我离职,公司还要求我将6月份社保(公司+个人)从我工资里面扣出来,一共要扣1000元 请问以上几点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做?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8个月,公司没给上保险,我到公司所注册地点静海劳动局监察科投诉,时隔4个月也没有给我答复,只说联系不上公司法人,已经下发了处罚,可是关于我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问题没有给我答复,静海劳动局监察科说他们该做的已经作完了,都是按照程序办理的,请问接下来我该向哪个部门继续投诉呢? 我已经去市劳动
2012-7-7 两个老板 同期安排给我做不同的事 我在这公司做服装制版的 现在由于公司缺少人员 就叫我帮忙代做服装进销存数据 期间老板帮了我的忙 我也就代做了 每天早去 中午不休息的忙 我以尽力了 但不讲理的老板还说些不讲理的话 我气的就不做了 但面临社保材料还在公司 如他们不放 我该怎办呢
本人于2012年6月毕业,之前从2月3日开始一直在一家建筑公司实习,预定好实习期为1-3个月,工资为1200/月。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表明“乙方自愿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在每月发放工资中将社保参保费用发放给乙方”。“合同有效期的前1-3个月为试用期”。 但是每月的工资里根本没有超过1200的钱。拿到毕业证后本
我于2007年5月到该公司实习并任职,期间社保是从2008年4月份开始缴纳的,现今我于公司发生矛盾,我是否有权利追求2008年4月份之前未帮我缴纳的社保费用。以及公司5年来从未有过年假,我是否也有权利索取这些补偿。另:我和公司只有在2008年签过合同,现今未签过,我在公司一直是财务职位,2010公司将我调离到其他部分,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