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区为老式公房,正面临拆迁。一幢楼里,既有产权房又有承租房。 产权房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房按使用面积*1.83换算成建筑面积。故导致相同房型的产权房的建筑面积小于承租房换算的建筑面积,导致的在房屋赔偿小于承租房。现在小区内二十几户居民打算上访要求重新计算产权房建筑面积。请问能否上诉?曾经是否有这样的案例?
我的房产证办理时将封闭大檐和后夹道都算到住宅面积,但村里拆迁却将大檐和后夹道 按照平台算,换方式住宅1;1。平房是2;1,按照村里计算方式我少算20多平方,请问应该按照那个换算,谢谢
拆迁办说我们家的合法面积是246平方,安居面积是265平方是这样计算的; 合法面积: 因为只有我爸爸一个儿子,所以只有3个门面其他不算所以是246个平方,剩余86个平方是违章建筑按300元/平方计算(但是我们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安居面积: 按人头计算,我们家7个人,35平方/人,有245平方,加上我家是非独生子女加20
同发展商签定的协议书,还有法院的决心书,不需要承担楼梯分摊等公用面积(如与安置房的实际面积与本协议签订的47.48平方有出入,则双方均以3500元补偿给对方)的一个套间,供我们永久安置居住,并作对被拆迁人所在首层房屋的产权调换补偿,我们应得的建筑面积是47.48,但是测出的面积是44.9,公摊是7,合计是52平方,我是
我爷爷有7个子女,位于现武汉市中心城区有一处土地,其长子和老幺在这片地上各自搭建了房子,现已居住近三十年,我家就是老幺那一家的,自己搭的楼房,面积很小,整楼加在一起只有九十平米的样子。估计近两年可能要面临拆迁了。请问我们连房契都没有看到过,届时会怎么给我们算面积呀?爷爷其他的子女相儿子已经过世,会存
我朋友住单位的一老楼,向单位交了房款。拆迁前发现单位出具的房款收据丢失,单位改制账目已不存在。我朋友看开发商与同楼没向单位交款的住户签了协议。我朋友也与开发商签定一拆迁协议,约定拆除老房回迁六楼带一阁楼,补充约定回迁房原拆迁系单位产权不变。发生了纠纷要求开发商履行协议交房,开发商找以前的单位为其出证
我家私房正在拆迁,共36平方,其中有一张营业执照,非居面积如何计算?
这套私房按相关条款规定已认定为非居(01年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由于当时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没有在执照上说明营业面积为多少,现在开始面临拆迁,动迁组询问营业面积为多少,去工商局询问,工商局也回答不知道,请问此次拆迁非居面积应该如何计算?哪个部门或者法规可以提供相关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