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1991年分家的,当时我家有一幢一层平房楼一人一半的,田分给他一亩多,后来我由于要结婚造了两层楼房,当时我是和父母住一起的,去年我老爸过世,我也立了户主,妈妈在我名下,请问现在我哥哥有权利和我分房子吗?还有田和地。 造新房前的布局: 分给哥的地 分给哥的土地 他的厨房 他的房间 大堂 我的房间 我的空地 现在布局: 我的新房子 他的房间 大堂 房间 空地 等于说是我造的房子用了他的两块地和厨房,本来当时造的时候我打算在原先分给我的这个造的(那样要拆一半原先的平楼),不过哥哥说不用拆了,造在他那边就是了,还说到时给他厨房盖好。可现在他要(现在布局里面)除了我的新房子外所有的房子和空地。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我的新房加上他的房间的长度等于从大厅到空地的长度,这样一人一边可以吗?
律师你好,我有一些关于农村土地房产的问题想咨询,我老家有一块地皮,当时给我亲戚盖了房子,亲戚口头答应盖好后给一间门面房给我家,这么多年一直没给,现在找她去要,她已经矢口否认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老的土地许可证上是我爸名字,房子一直没有过户,我们乡镇说统一办理建房证,现在还没有办理的,房子没有房产证,
我公司受反诉原告委托,需写一份出庭见证反诉代理词。 案情过程如下:2010年10月10日反诉原告通过竞买(公开拍卖)的方式,依法取得XX市政府同意批复企业改制,由XXX人民法院裁定的XXX综合加工厂土地及土地上物、厂房、设备等所有权,作为房地产开发使用。反诉被告之前与XX综合加工厂签订租房协议,但是从2010年10月10
早先,由于没有考虑房产过户问题,我父母把房产与我弟弟写在一个房产证上,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我们每户要修房子。弟弟把他原来的房子返修了。然后剩下的房产平方数,本来应该算我父母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弟弟的名字,现在我父母说想把这个剩下的平方数的产权留给我,但是弟弟不肯,父母无耐,因为房产上写的是弟
尊敬的律师:制造业公司甲与房地产业公司乙都是A集团的下属企业。我与公司甲有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中并未具体约定工资数额,只是说按公司规定发放(当时公司有一份薪酬规范,规定了我的工资数额和奖金数额。在该规范中奖金按员工绩效发放,最低一档为80%)。去年我从公司乙处以优惠价格购买了一处房产,约定必须在A集团下
其一:与本村村民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今年到期,想续协议,对方给出条件十分苛刻,很难接受。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达成共识,立的协议在法庭上是否有法律效益。 其二:租地办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也到期,厂子不景气,与几年前倒闭,营业执照已交回,如果现在再续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营业执照等证件,因厂
我们是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国营农场十二队职工,与农场保持长期岗位合同关系,每岗位18-20亩土地,在这块土地上种有甘蔗,咖啡,玉米等农作物,自己耕作,工资完全由自己支付,农场没有给我们发过工资,只承担了20%的五险一金,我们自己承担8%,另外,我们一直向场部缴纳每亩50元的土地费,现在农场要占用这片土地共8个岗位1
您好,我家15年前在农村大队租赁了一个养殖场(当时因为国家土地不能买卖,所以就以租赁的形式签订了合同。)租赁期限为30年,30年的租金一次性交付。合同也进行了公正。现在因当地要拆迁所以要我们解除合同。以为我们是下岗职工,十几年来以养殖为生,所以想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是大队却说因为是我们是租赁的土地,根据
我们组靠河边有一片山林,六七十年代公社曾办过企业,后来乡水电部门建了小水电站,都没有给我们组相应的补偿。后因河道下游筑坝建水电站,水位上涨,下游电站给了我们乡电站相应的补偿,我们这个电站就废弃了,去年我们村委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块土地以30年一万元的价格租给邻镇的一个养殖户搞水产养殖,我们知道此事
我是苏州的一个绿化公司,与昆山市一个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经营苗木。租赁协议是2005年 签的,租期是2009年12月31号到期,协议上没有写明到期之后我们苗圃上的树木如何处理,也没有写明期满前多久不续租,会提前多久通知我方。。对方在2009年10月通知我这边到期不续租了。要求我们返还土地 后来我们一直没搬,对方将我
您好,律师。 1,我爸妈在的时候,村里分地,期限是30年,现在还有十几年的期限, 在分地的时候,大哥当着村委会人员的面说地给我家种,有十个左右人证,我家拿出6000元,兄弟姐妹协商好的,老人死后,没有遗嘱,土地证不在我家(土地证是分地以前的)现在他们想要回土地,说让我家种5年拿出一万元,5年后再分,请问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