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有一个孩子,由于感情不合,现在正在闹离婚。我们共同有一工厂,工厂是我老公的名字,还有一块地基,买地基时,当时也没考虑,写了老公父亲的名字,另外,家里的房子也是写的老公父亲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只有这个工厂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分割财产的话,我只能申请工厂价值的一半吗?
妻子在婚后没有收入投入家庭开支,孩子出生后,也是奶奶白天晚上照顾,她不管,今年初,妻子离家出走,后起诉离婚,她称自己没有固定职业,拒绝抚养孩子,并且要求分割家里的家电。请问在法庭上我该如何答辩? 感谢四位律师的回答,房子是早在婚前4年多我就全款买了的,当初和妻子缺少了解,认识几个月就指腹为婚的。装修和
律师您好,对方起诉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审中对方带来许多陌生人,要求旁听,因我根本不认识这些人,所以以保护个人隐私的理由拒绝旁听,法官支持了我的请求,案件判决后对方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并向中院反应说一审法官拒绝公开审理,并要求中院对此案公开审理,请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属于无理要求? 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否已废止?其中第17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解读。婚前个人财产,如果8年后离婚了算共有财产分割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在这个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四条:夫妻分居俩地分别管理你,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我应该怎么理解这条意见,管理和使用指的是什么财产? 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算
1、旧房拆迁时,拆迁协议是我母亲(户口本上的户主)签字,现在安置房未分配,请问,若现在离婚,安置房是否有女方的,以及随女方生活的子女的。(当时安置房的分配办法是依据家庭人员数量,每人130平方) 2、女方要求离婚,要求两个女儿均由其抚养,我应付多少抚养费用,是付一人还是付两人。
离婚案件开庭两天就下判决书了,其中涉及财产分割,但此次判决是
离婚案件开庭两天就下判决书了,其中涉及财产分割,但此次判决是否涉及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