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你们好,我朋友B出了事情,事情大概是:A给了一把木头枪B,B把枪放在身上,然后和朋友出去吃饭,刚到饭店就有警察来搜身,说是有人报警,发现枪就被捉了,时间是在今天5月1号的前一天,地点是温州平阳县,到现在已经是5月7号了,警察不给任何人见B,我5号凌晨接到了个电话是C打过来的,说是B的朋友还说B后天也就是7号就可以放出来,但是今天已经是7号,不见B出来,我打电话给C ,C停机了,我想请问律师老师,(1)持枪罪我懂得是大罪,但是既然是假枪,而且B并没有拿假枪来做什么事情,警察方面真的不让给任何人见B也就是当事人吗?(2)从迥
"说是有人报警,发现枪就被捉了,时间是在今天5月1号的前一天"不好意思这里写多了个"今天",应该是"说是有人报警,发现枪就被捉了,时间是在5月1号的前一天"
有关大学导师针对卫生较差的寝室进行图片拼贴汇总,然后打印张贴所在楼道,并标记寝室号,个人所在位置的行为是否合法?如违法,触犯的是什么法律的哪几条,麻烦专业人士解决下 谢谢啦!!!(老师的出发点的确是好的,但是他们有些的行为的确伤害到了我们自身,希望有关人士能够给与解答) 备注:老师在qq群张贴的原话
律师老师你们好,我朋友B出了事情,事情大概是:A给了一把木头枪B,B把枪放在身上,然后和朋友出去吃饭,刚到饭店就有警察来搜身,说 是有人报警,发现枪就被捉了,时间是在今天5月1号的前一天,地点是温州平阳县,到现在已经是5月7号了,警察不给任何人见B,我5号凌 晨接到了个电话是C打过来的,说是B的朋友还说B后天也就是7号就可
本人十月中旬以3.5万的价格从朋友那转让过来一间铺面!(朋友签的合同12月31号到期)在转让之前朋友就告诉我此铺面可以转让,并且会帮我把以后的合同签上!前几天商场通知签合同,但是我们去签合同的时候被商场告知因为铺面转让不给我们续约,我们去找那朋友也玩消失,不是关机就是在外地!最后还是别的朋友帮忙打探出一点
请问律师我母亲因病于90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当时我们三个女儿已经工作。父亲为了再婚,于93年在法院申请了离婚,当时父亲承租了单位两居室和一居室各一套,为了让我母亲以后万一能够回来可以有地方住,法院就将一居室判给了我母亲承租,但我们一直没有办理房产承租更名,两居室归父亲和现任妻子承租。04年房改时父亲
我恳请律师帮帮我为父亲的惨死喊冤,至少帮我呼吁一下,以后决不可以再出现随意在家中不明原因不呼救、不用
我希望今后不论是作为什么会议的代表把这个往往被社会忽视的大问题:以后要立法或规定,对于死在家中的人一定要有不止一方的开据的证明就可达到不法分子的目的,其实现实中确实有这样的案例,其实绝非不是个案的,当然我家这样的混蛋儿子帮凶合伙导致杀死我爸的是个案;我家邻居听我哭诉我父亲的死是家人残害的,她说楼下谁
对相关交通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恳请律师专家们对以下问题能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由于对相关交通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恳请律师专家们对以下问题能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1、对于一个十字路口而言,完整的交通信号是不是必须设置车辆交通信号灯、地标线、前置行车指示牌与人行道红绿灯?是否缺一不可?这些交通信号的设置方案需要论证吗?具体是有哪些部门来实施?流程是怎么走的? 2、对于这个十字路
各位好心的律师朋友们,恳请帮忙解答一下我的困惑: 我06年11月进公司,公司是外企驻深圳代表处,无用工权利,所以目前我们是通过外企服务部签的合同,算是劳务派遣员工。以前合同一年一签,当前的固定合同是2009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之后未续签,但合同中有写明:“本合同如为固定期限的,到期即终止,但本合同到
两年前一朋友在联通,联通给他分配了卖手机卡的任务,为了帮他完成任务,我就从他那买了十几张,我自己留着用了几张,给我家人用了几张,但是我都只用了一个月,停机就没用了,但是最近才知道那些卡是必须要使用5年的,好像资费都是每月冲500打700那种,每月500的月租要一直扣5年,办理那十几张联通手机卡时的身份证是我那
弟弟在华强北于2011年8月1日上午买两个IPONE4手机,花了1000块钱(两台)手机用不了 被骗了 然后去专卖店,在那边买了小螺丝刀(因为手机有问题后盖螺丝有问,用螺丝刀拆开后发现是假货) 后来到苹果专卖店 当时心情比较复杂 拿了样品机苹果4在玩 用小螺丝刀把样品机的后盖螺丝给拆了 没分离 手机也没弄 也没拿 然后再店里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