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临街祖地一块,早年为二子搭建居住,后大子拆旧修新3间房,产权证为已故母亲兰氏,子女户籍均已迁走,2000年三子自行把院子改建为商铺,现拆迁办默认2/3为商业房和1/3为居民房来赔偿,兰氏有子3人女2人。除具有兰氏名字的产权证外,无其他任何有关产权分隔文书和协议,也无法证明占地修建是子女共同认同与否。请问拆迁后赔偿依据法律该如何分配?现大子三子打算享有大部分赔偿,其余姊妹均酌情给点。违法吗?如果成为事实该怎么起诉?费用多少?
1971年父母均去世,留下祖屋160平方,其中房屋面积110平方,园子50平方,遗产未分割,房屋产权证上是已故父亲的名字,子女4人,3兄弟居住,1个妹妹嫁人在外居住(老大占50,老二占40,老四占20),20年前家中老大因孩子长大,将自住的那间向院中扩建20平方(楼下10平方,楼上10平方).10年前,老大在外买房搬出祖屋,并将空房出租(家中兄妹碍于
近日东城区拆迁,房屋是公房,承租人是我舅舅,他也是户主。此处一共有七个户口,这其中包括我们一家三口和我姥爷的户口(现在我们四个人单住在一起)。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我们不知情(是舅舅签的),而他也对此闭口不谈,根本不想让我们知道。 但经我们多方了解,这笔天价的拆迁补偿费中的确有按户口数补偿的部分(
政府退休老人(已过世但遗孀还在)于1992年分配带院子的平房三间,共计200平米左右。一直要求进行房改,或者买下该房产的产权但均没有实现。后来家里对房子多次进行翻新、维修、装潢,新安装电话、有线电视等并且加盖三间南房,投入很大。 最近该房面临拆迁,据说是用作商品房的配套花园。拆迁开出的条件是给60平米的安
你好。我家有兄妹6人,父亲为原拆迁公房的承租人,我大姐是农村插队回城的知青,84年回南京后,一家五口一直跟父亲居住。95年父亲病逝后,房屋实际居住人为大哥和大姐两个家庭。98年因大哥和大姐两家发生矛盾,把公房承租人根据实际居住面积分割成了两个租房证。也就是大哥、大姐各执一租房证,且户口均在该公房处。现在,
是这样的,我们村最近被征收用于兴建水库,获得的村里的道路、树木、山地等赔偿的公共财产由村民代表进行统一分配。我们家是50年代移居本村的,在这里已经生活,劳动,工作将近50年了,户口也在这里,请问像我们这些非原始居民的情况,能否享受原始居民同样的财产分配吗,有法律依据吗?
宅基地的产权人是父亲,在宅基地拆迁前,父母及子女曾共同出资翻建过,并签署分家协议。说明房屋的翻建子女均平均出钱,所以共同享有房屋产权。并且“如果将来拆迁,其房产或拆迁费大家均分”。 房屋拆迁时仅有父母和小儿子符合拆迁安置资格。大队的拆迁政策是,以产权户为单位,每个符合拆迁安置的人口,人均享受50平米
急问:原崇文区的老院子,三兄弟一起买,同住。但房契只有一兄弟名,此兄弟后人在拆迁后独占所有补偿,对另两兄弟不公。另两兄弟后人在有一定人证的情况下,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平分补偿吗?(家中长辈都不报希望,但是我个人总以为拆迁拆的两家后人,由老北京变成租房户,很残忍啊,希望可以给这两个兄弟后人一个相对
律师您好: 我的房子是独立的三层楼房(临主要街道街的,但是1.2.3层都是民用房照),每层130平米,一楼在做买卖(经营3年左右),2010年我房的对面相隔街道建起了高层,经过检测已形成了遮光,给相应的补偿,但是条件是要补偿的话以后拆迁1楼就不会按门市拆迁(是根据国家规定门市不给遮光补偿,不知道对不对),
我们村子的拆迁补偿费用已经到镇里了 可是一直不给 而且有传言说 连百分之30都发不到百姓手中 我们也没看到协议该怎么办
您好,我与房东准备续签租房合同,首先是房东转租给我,店内自己又做了不少钱的装修,合同时间是三年,如果三年之内遇到拆迁情况,我们租房人的的利益如何保护。1:拆迁产生纠纷是否需要租房人营业执照。2:三年合同为保护租房人利益(拆迁或不租)应该在合同上些什么。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