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地是一条后期开发的小村,股民一千多人,村委、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买卖了集体土地,私人占有等,严重伤害了本村股民的合法权益,现在上诉无门,上访派遣人员也是敷衍广大股民,我地股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少数村民以办集体事为名,非法占用私人用地,该如何维护这块地的合法权益
1983年以1630元买下的土地,有收据有土地证,少数嚣张村民以办集体事(立碑)为名,聚众非法占用弱者私人用地,该如何维护这块地的合法权益?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四川省旺苍县加川镇庙二村的土地(村民用以务农的土地)被一家私人的企业占用了来修商品房,该企业将需赔偿给村民的被占用土地费用打给了政府共600万,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但政府拿到这笔钱后,由村委会出面答应给被占土地的村民购买统一的社会保险,其余的村民应得的赔偿费用村民均未得到
本人于2012年7月26号晚22点45分从 仙葫开泰路口 搭乘广西南宁市公交车一公司二十五车队87路车 至望园广园路口,上车时没有看清钞票面额投多了四元。由于考虑该公交车是末班车,所以没有随公交车司机回总部。本人是否能维护自身权益向该公司领取多余的四元钱?
我家拆迁后,和邻居们一起搬到居民点,修的自建房。现在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如何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
16年前买主买了一房子,由于房产证还未办下来,一直没过户到买方,现房产证已经办好了,但买主在房子还未过户前不幸过世,买主的亲哥哥如何才能把房子过户过来(注:买主与其亲哥哥是两个镇的) 买主是无儿无女的 希望专业人士给予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