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现劳动者突然死亡,其继承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009年5月公司要求我到集团所属的另一家公司做支援,但人事关系未作变动,也未对我在被支援公司的作息时间给予明确指示,同时要求我兼顾公司我负责的工作.5月2324日在无人通知我加班的情况下,我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休,但6月公司通知我说我那两天旷工并对我进行了处罚,对此我并不认可,并与公司进行了交涉未果,于是我于6
本人去年9月在某公司上班,当时口头谈好的是每个月工资4500元,每个月也是按此标准给我发的工资,今年5月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合同很多条款对我们很不公平,并且要求完美签订承诺书,把工资里砍出部分做社保赔偿,有把完美的工资分一半做加班补贴,当时强制要求完美签订了,现在后悔了,我去年平均按每月上班时间在25
我于2011年06月8日进入该公司开始上班,后来发现该公司还未给新员工缴纳社保,为此,我于07月23日提出要辞职,在这期间,该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请问:在没签劳动合同情况下,试用期间当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是不是可以走人和拿当月工资呢?
比如我是2010年2月进入单位上班,而2012年2月公司还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在这时候先向单位申请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吗,如果公司拒付的话,我又应该在多少天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呢?且还应该提供些什么依据呢?
各位律师好:本人是2010.1月进入A公司开始就职,但是A公司一直没有与我 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直到2010.12月A公司才跟我签订2011.1.1-- 2012.12.31的三方合同(A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以及本人,实际上我根本就没见 过那个人力资源公司,一直都是在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并开始替我缴纳保险。 至2012年5月我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