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交通警察部门复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是不符合事实怎么办?交警部门会提供完整材料吗
我有一朋友在八月27号驾小车在一交叉路口向前直行时被一辆左侧道路方向来的由北向南方向的士车高速撞了左侧,我朋友的车当时已经完全横在了对方车道上,而且对方由于停不住太快方向左转逆行撞向我朋友的车,其边上的道是逆行车道。交警为了偏袒的士车,9月26号事故认定书说我朋友前面已经完成的转弯没让直行车,负主要责任。请问交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机动车在没有信号灯也没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让直行的车先行。这所讲的转弯车和直行车是指正在进行的操作还是已经完成了的操作?如果是正在进行的,对方车有方向改变的操作是不是可认定为拐弯呢?还有就算是交警颠倒是非强行认定了我朋友是拐弯车,那我朋友已经完全拐弯完横在对方道上被撞还是我朋友责任吗?9月28号我朋友申请了事故认定书复核和处罚决定申请复议。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一个月时间已经过了,都到两个月了,我朋友该怎么办?如果交警按我朋友给的地址寄过来复核决定书,由于他不在,邮局又把它返回了,能说是送达吗?期间交警一直会和我朋友打电话说处罚复议通过了,并取消了。但就是没说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书,如果邮局返回了,错过了诉讼期限但我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行政诉讼会受理吗?11月24号领了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但还是没有给事故认定书复核决定书,现在都两个月了。复核结果如果是维持原决定,我朋友能否向交警上级机构继续上访?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起诉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吗?如果去法院我朋友需要提供哪些有力的证据才行呢?请专业人士回答!
提问者:
现场图和照片能做为按常理分析的证据吗?现场对方车横在我朋友车前面,但他侧没伤撞击位明显是前面,我朋友车撞击位明显在前左灯侧面50厘米处。朋友车明显过他中心线,快到对方的左车道边线由于交警没有切实做好检测车辆的撞击方向的文字报告,在这交叉路口还是在对方的右方道路,但现场分析也是很明显如上所诉。事故认定书说是两车碰撞,撞击瞬间我朋友是停下来的,但是还是被撞了,对方车撞车之后由于惯性冲到前面,侧面没受伤是不是能证明这一点?
你好! 我姓刘,很想咨询您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我弟弟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者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后,人逃逸了,现在车主已经找到,而县级有关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只是认定为酒后事故,我觉得不符事实,我该怎么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希望律师能抽出宝贵时间给予建议,谢谢!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 交警说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上没有任何碰撞痕迹,肇事车辆又逃了,所以他们认定是当事人是自己摔倒而导致死亡的。我们觉得不可能是自己摔的,该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