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王先生与刘先生签订了6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王先生将居民住房1、2共两层租与刘先生开饭店。本约定在2012年1月元宵过后支付定金。自2011年签订合同开始,刘先生开始雇人装修,其中房东王先生未参与雇用民工来装修,由刘先生全权参与。刘先生找了一个包工头,其余民工皆由包工头安排。结果在12月装修过程中,与包工头合伙的一民工因使用的梯子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在梯子上从二楼窗户(有窗户框,但未装玻璃)摔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情发生后随即停止装修。2012年春节前,死者家属与刘先生达成一致,刘先生赔偿死者家属30万。 而刘先生曾一直咬定要房东赔偿,说至少是连带责任,不知这责任在谁? 另外,未出事前刘先生按合同将房租交到了2012年的4月份,交了一个季度即2-4月份的租金。然而事情到现在2012年8月,刘先生仍未交另外房租,并称要告房东王先生,而王先生也一直向刘先生追讨房租未果,问是否王先生可解除合同并追回未缴房租?如何追回?刘先生称要上法院告王先生,是否有胜算?目前有老板想在王先生处租房子,但合同未解除,王先生目前应该如何做比较好?
我是出租方(甲方),请问如何避免因承租方(乙方)逃跑,而变成我也有责任
就是说乙方欠工人工资,但甲方只是出租厂房的.....乙方的经营与甲方无关....但是我听说.......有些企业逃跑了...出租方还得垫付工人的工资........ 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应出何避免?乙方有营业执照,甲方是不是要拿到乙方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2002年出租方把其房屋租给一有限公司(不久经出租方同意后者把房屋转租),2003年该有限公司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9年9月出租方得知承租方被吊销情况。 问:出租方现能否以该有限公司被吊销为由终止租赁合同?
A与B在2010年有商铺租赁合约至2010年12月止。但在今年4月,双方又签订了新的租赁合约,合约期从2011至2015。但现在,A月C协商,A将商铺一次性付款卖给C,而C认为A与B的租赁合约,租金太便宜,要求A跟B解除合约或提高租金,但B不同意,也不同意A提出的双倍押金赔偿的要求,并说要起诉A,请问,如果A单方解除与B新签订的合约
10月11日,本人承租的出租屋被盗,报警后,警察经勘查是技术开锁,屋内两台笔记本,一照相机,一移动硬盘被盗,价值约15000元。请问本人可以以出租屋被盗不安全为由解除租赁合同么?现房东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是提前解除合同算我违约,不退还我的押金。(合同规定如提前解除合同,则不退还押金)PS: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
我向集体租了一栋楼房,然后我把一楼的三个门面转租给了别人,在转租的合同里写了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门面里经营冷饮、娱乐项目(以营业执照为准)。如果承租人在承租的门面里经营了冷饮、娱乐项目,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为3年,3万/年,且合同没有违约条款。一年后,由于物价普遍上涨,租金远远不止这个数目,房主觉得很亏,可又苦于签了合同,有什么好办法吗? (PS:一般,租赁方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告知房主,就可双方协调,提前解除合同,对租赁方是有益的。可向上例,谁来保护房主的权利呢?)
房屋租赁,合同期为2年,16万/年,且合同没有违约条款。一年后,由于物价普遍上涨,租金远远不止这个数目,房主觉得很亏,可又苦于签了合同,有什么好办法吗?
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了合同,合同里面对租赁期限的规定是“无期限”,现因房租问题出现矛盾,出租方想单方解除合同怎样做才能解除?按合同94条第二款明确表示,即给对方发出解除通知书表明,让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搬出能行吗?对方不同意搬,我要怎样做才能解除合同?我要承担什么后果?急急急!
农村耕地出租合同,出租方提前收回耕地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家乡有一位叔父,09年将0.6亩坡地(之前种植甘蔗的耕地)出租给一家企业用作厂房用地。当时连带青苗费和30年的租金,一共才2800元。现在叔父想要回耕地,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当时签订的简约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如何赔偿,该合同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鉴证,村委干部作为见证人第三方签字。 如果我叔父希望通过违约来要回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