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前发生劳动争议案件,2008年起诉是适用劳动法 还是劳动合同法? 新法实施后尚未审理,适用劳动合同法 对吗?是两者都可以适用?
以前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可以向业主收取滞纳金,而新出台从09年3月1日起实行的新条例就不支持这一点了。 请问,我前两年的物业纠纷未付费,今年1月物管将我告上法庭,3月1日法院发出应诉通知书,3月4日发出传票,两份文件都用快递方式一起发出,我3月11日收到邮件。请问在法律程序上,是适用以前的物业管理条例,还
为什么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案件范围有重复呢??
为什么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案件范围有重复呢??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部分特殊侵权行为案件的归责: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 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6、从事
您好:我想详细问一下“房屋一体原则”是否适用我的这种情况:90年房子还在,法院将房子判决给我,后来房子倒塌也没再重建,地基也就空置将近20年吧,土地使用权是否还是属于我?因为对方现在对方又想在这块地基盖房子,说当时是房子问题,现在是地基。
5成相约人上山摘野蜂窝共享,1人上树被蜇身亡,其他4人是不是适用公平原则赔偿死者 5成人相约上山摘野蜂窝共享,1人上树被蜇身亡,其他4人是不是适用公平原则赔偿死者?死者已报案,派出所解决4人各赔4000元,但4人不同意。通常采取何种方式解决赔偿问题?赔偿额度是否只限于丧葬费?
据报载,某地发生交通事故,某人被汽车撞倒了,被撞者发现司机是自己的朋友!艰难地起身后告诉对方说:“没事,以后开车小心点!”并谢绝到医院检查。可是,就是回家的路上——离事发地仅300米,却倒地死亡!表面上,某人的死亡与肇事司机无关。但经法医鉴定,正是司机驾车把死者的脾脏撞坏,造成对方内脏大出血而死。死亡
中国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2、有较严重的损害发生 3、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有违公平的民法理念.其中真的一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吗?
《物权法》则采用主债务诉讼时效模式,其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问; 如果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对借款人进行了催收,那么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因此而延长?
我的公司在宁夏青铜峡,甘肃客户挂靠在我公司名下,同兰州的客户发生业务,并向我的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现在客户对我们的合作有异议.要起诉的话.是否适用于属地原则?